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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尽职调查的六个环节

按 OECD《负责任商业行为尽职调查指南》(2018)的六步框架,统计 71 部法规在每一步上的义务强度。

其中,六步指「嵌入政策与管理体系、识别与评估、终止与减缓、跟踪、沟通、补救」,其本身不创设国内法义务,但由各国政府共同背书,常被立法、银行与买方引用或采用,也是各国国家联络点(NCP)个案处理的依据。空白表示该法规在这一步没有要求,或本站尚未找到可核对的条款。

各供应链法规的关注点

行是法规,列是六个环节;颜色越深,按语义分析,其义务强度越高:1 宣示性 should / encourage / recognise2 程序性 shall establish / carry out / report3 结果性 must ensure / shall not / prohibited

法规政策承诺识别与评估预防与减缓跟踪与监测申诉机制披露与报告
越南电子劳动合同细则通知·····2
电子劳动合同法令·····2
菲律宾 SEC 可持续性披露通告·····2
韩国企业可持续经营之人权与环境保护法(立法通知)222223
土耳其气候法··2···
ASIC 可持续性报告监管指引22·2·2
BRSR 价值链披露指引·····3
澳大利亚气候相关财务披露法···2·2
巴西 CVM 可持续性报告编制决议·1···3
巴西 CVM 年度报告与可持续性披露决议·1···3
矿业监管委员会法2331·2
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223222
强迫劳动条例213·2·
数字市场、竞争与消费者法·23212
智利 CMF 可持续性披露更新·····2
AASB S2 气候相关披露22·2·2
SEC 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规则·2···2
巴西 CVM 可持续性披露决议·····3
打击强迫劳动法·····2
电池条例322222
加州气候企业数据问责法·1···2
加州气候相关金融风险法12···2
墨西哥强迫劳动进口禁令··3···
森林砍伐条例222212
碳边境调节机制·23222
原住民土地法222··2
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2
日本负责任供应链人权指导111111
日本供应链人权尊重指导方针111111
JSE 可持续性与气候披露指引·111·1
JSE 气候披露指引11·1·1
冲突矿产与童工条例322233
供应链尽职调查法333333
加拿大《联合国原住民权利宣言》法··222·
加拿大净零排放问责法1·····
肯尼亚 NSE ESG 披露指引·111·3
绿色声明准则111··1
尼日利亚可持续金融原则1111·2
泰国 56-1 One Report 手册1·1··3
透明度法2222·2
印度 BRSR 商业责任与可持续报告·····2
智利 CMF 可持续性披露通则·····3
可持续经济活动分类条例·22··2
日本人权尊重行动计划······
越南证券市场信息披露通知·11··3
儿童劳工尽职调查法322·32
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22·2·2
区域认证机制·21233
负责任商业行为尽职调查指南111111
矿业法·····2
现代奴隶法1111·2
冲突矿产条例222222
企业警惕义务法333322
印尼可持续金融条例11···3
马来西亚交易所可持续发展报告要求2221·3
现代奴隶法1111·2
现代奴隶制(供应链透明度)条例·····3
会计指令(企业规模定义)·····3
冲突矿产披露规则2222·2
冲突矿产实施令2222·3
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111111
原住民事先协商法222·2·
RoHS 有害物质限制指令·222·2
加州供应链透明度法案1111·2
原住民权利宣言······
REACH 化学品法规1232·2
事先协商程序法令1221··
原住民权利法·232··
非正式土地权利法112···
原住民土地权法1·2·1·
原住民与部落人民公约22222·

尽职调查的六步框架

  1. 第一步:把负责任商业行为嵌入政策与管理体系。包括政策承诺、治理架构、责任分配、预算与培训, 以及把期待传导给供应商的合同条款。
  2. 第二步:识别与评估不利影响。先做桌面研究与企业级风险扫描,再针对高风险链条做现场评估; 评估对象是「影响」而不是「风险对企业造成的财务损失」。
  3. 第三步:终止、预防或减缓不利影响。根据企业与该影响的关联方式(caused / contributed / directly linked) 选择不同动作:消除、预防、减缓,或使用影响力推动整改。
  4. 第四步:跟踪实施与结果。用指标、现场复核、申诉数据与第三方审计验证措施是否有效。
  5. 第五步:沟通如何应对影响。对外披露识别出的主要影响、采取的措施与结果;对受影响群体提供适当信息。
  6. 第六步:提供补救或配合补救。当企业造成或促成影响时,通过合法机制提供补救,或配合他人提供的补救。

与常见的「合规清单」相比,六步法有两个关键差异:其一,第二步评估的是对人权与环境的影响, 不是对企业声誉或采购成本的风险;其二,第三步允许「使用影响力」而非「立即终止合作」, 因为一刀切退出往往让受影响工人处境更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