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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SR 价值链披露指引

强度为本站按条文语义判定,不衡量执法力度与罚则;每个数值都能点页码回溯到归档原文,但归类仍可能有争议。

何时
通函发布
做什么
1 项义务5 项未设
依据
Circular条款位置

适用对象

归档文本 SEBI/HO/CFD/CFD-PoD-1/P/CIR/2025/42

BRSR 强制适用于市值前1000家上市公司;价值链披露已由“遵守或解释”改为自愿,披露范围亦缩小。

时间安排

  1. 通函发布

六个环节Circular

划分取自 OECD《负责任商业行为尽职调查指南》(2018)第 24–37 页的六步框架;强度按条文语义记 0–3,分级标准见首页;标注条款与页码的行已对照归档原文,点页码可打开归档 PDF 对应页;标为「未设」的经检索确认原文无对应义务条款,检索结论记录在语料库的 `step-absent.json` 中。

  1. 政策承诺未设
  2. 识别与评估未设
  3. 预防与减缓未设
  4. 跟踪与监测未设
  5. 申诉机制未设
  6. 披露与报告para 3.11 · p.3结果性

议题

只列本站已在该法规中找到条款的议题;未列出的不代表不涉及。点页码可打开归档原文对应页。

  • 信息披露p.1结果性

解读

编辑整理,不是法条原文;引用请以「原文与出处」中的归档文件为准。

本归档文件不是 SEBI 的正式指引、通函或规则,而是 SEBI 全职成员(Whole Time Member)Amarjeet Singh 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在印度企业事务协会(IICA)主办的“2025 全国负责任商业行为会议”上发表的英文主旨演讲发言稿,主题为“使 BRSR 与全球可持续报告框架相衔接”。因此,文件中的表述属于监管者立场说明,不构成新的法律义务;原文按第 1 至 23 段编号,这些是发言段落而非法律条款。

BRSR 与 BRSR Core 的现状

发言回顾,SEBI 的可持续披露工作始于 2012 年,当时对前 100 家公司引入强制性商业责任报告(BRR);2021 年,SEBI 规定了新的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框架,即商业责任与可持续报告(BRSR)。BRSR 是定量、结果导向的框架,采取“气候加”思路,同时纳入定量社会指标,并与 TCFD、GRI 等国际框架做过对标。BRSR 目前强制适用于按市值排名前 1000 家的上市实体;2023–24 财年有超过 1230 家上市实体提交了 BRSR。

价值链披露与鉴证

2023 年 7 月,SEBI 引入 BRSR Core,选取一组关键指标,要求由独立第三方鉴证机构提供鉴证;并规定了实施鉴证要求的时间表与适用范围,覆盖范围将扩大到 2026–27 财年的前 1000 家上市实体。由于许多公司在价值链上具有显著的可持续足迹(自然资源使用、用工实践、排放与废弃物),BRSR Core 的披露要求也扩展至上市公司的价值链。为便利企业及其价值链伙伴,这些披露要求近期已放宽:价值链披露由原来的“遵守或解释”改为自愿,价值链披露的范围也已缩小。

与国际框架的衔接

发言指出,全球可持续报告格局正在趋同:ISSB 发布 IFRS S1 与 IFRS S2 后,多个框架得到整合;据 ISSB,已有 36 个司法辖区采用、使用或正在完成将 ISSB 准则纳入监管框架的步骤。2025 年初,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与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理事会(IESBA)分别推出 ISSA 5000 与 IESSA,两者不限定职业与框架。SEBI 已允许报告互操作:按国际公认披露框架报告的实体可将相关披露交叉引用至 BRSR,无须重复报告。发言最后提出若干趋势判断,包括财务报告与可持续报告的联系增强、可信的转型规划趋于必要、绿色洗白监管难度上升、印度鉴证生态需要演进等。

原文与出处

更新日志

  • 页面创建:依据归档原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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