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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市场、竞争与消费者法

强度为本站按条文语义判定,不衡量执法力度与罚则;每个数值都能点页码回溯到归档原文,但归类仍可能有争议。

何时
多数条款生效(S.I. 2024/1226)
做什么
4 项义务1 项为宣示性
依据
Part 3条款位置

适用对象

归档文本 2024 c. 13

适用于数字市场竞争监管(第一部分,含对具「战略市场地位」企业的指定及行为要求)、竞争法(1998年竞争法、2002年企业法)修订、合并控制,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三、四部分);地域上延伸至英格兰和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本法所作修订的延伸范围与被修订条款相同。

时间安排

  1. 御准日(部分条款当日生效)
  2. 多数条款生效(S.I. 2024/1226)
  3. 消费者相关条款生效(S.I. 2025/272)

六个环节Part 3

划分取自 OECD《负责任商业行为尽职调查指南》(2018)第 24–37 页的六步框架;强度按条文语义记 0–3,分级标准见首页;标注条款与页码的行已对照归档原文,点页码可打开归档 PDF 对应页;标为「未设」的经检索确认原文无对应义务条款,检索结论记录在语料库的 `step-absent.json` 中。

  1. 政策承诺未设
  2. 识别与评估s.5 · p.4程序性
  3. 预防与减缓s.225 · p.160结果性
  4. 跟踪与监测s.25 · p.15程序性
  5. 申诉机制s.202 · p.144宣示性
  6. 披露与报告s.57 · p.35程序性

议题

只列本站已在该法规中找到条款的议题;未列出的不代表不涉及。点页码可打开归档原文对应页。

  • 信息披露p.3程序性

解读

编辑整理,不是法条原文;引用请以「原文与出处」中的归档文件为准。

《2024 年数字市场、竞争与消费者法》(Digital Markets,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s Act 2024,2024 c. 13)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获御准。该法旨在规范数字市场竞争、修订《1998 年竞争法》与《2002 年企业法》,并就消费者权利保护作出规定。全文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数字市场、第二部分竞争、第三部分消费者保护法的执行、第四部分消费者权利与争议、第五部分杂项、第六部分一般规定。

竞争与数字市场部分

第一部分授权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将从事数字活动的经营者认定为具有“战略市场地位”(SMS),并对其施加行为要求。第 7 条规定营业额条件:集团全球营业额超过 250 亿英镑,或集团英国营业额超过 10 亿英镑。第二部分修订《1998 年竞争法》中的反垄断禁止性规定等内容。

消费者保护法的执行

第三部分赋予 CMA 直接执行消费者保护法的权力。第 148 条界定“相关侵权”:商业行为损害消费者集体利益、满足英国连接条件,并违反附表 15 或附表 16 所列法律义务。第 182 条规定 CMA 可发出最终侵权通知,要求经营者遵守指示、采取增强型消费者措施或支付罚款;罚款为不超过 30 万英镑的固定金额,或(如更高)经营者营业额的 10%(第 182(6) 条),并可要求公布通知或更正声明(第 182(8) 条)。第 195 条进一步规定,CMA 可要求经营者就其商业行为中任何事实主张的准确性提供证据;未提供或证据不足时,CMA 可认定该主张不准确。

误导性商业行为与关键时间

第四部分第 1 章设立新的“不公平商业行为”禁止规则:第 225 条禁止不公平商业行为;第 226 条界定“误导性行为”,包括提供与产品、经营者或其他影响交易决策事项有关的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或整体呈现方式可能欺骗平均消费者——即使所载信息真实,整体呈现仍可能构成欺骗(第 226(3) 条)。第 227 至 229 条分别规定误导性遗漏、侵略性行为与违反职业勤勉要求。第 339 条规定该法除另有规定外由国务大臣以规章指定生效日;按归档文本所载生效信息,第三部分第 148 条、第 182 条与第四部分第 1 章第 225、226 条等主要条款自 2025 年 4 月 6 日起施行。

需要说明的是,本归档文本中没有出现“环境声明”或“绿色声明”的专门条款;与绿色声明相关的执行路径来自第 226 条误导性行为、第 195 条事实主张证实等一般规则,而非该法中的独立条款。

原文与出处

  • 归档副本 uk-dmcca-2024.pdf,仅供核对页码与引文;正文以上方官方来源为准。打开 PDF

更新日志

  • 页面创建:依据归档原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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