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法规导航返回主站

智利 CMF 可持续性披露通则

强度为本站按条文语义判定,不衡量执法力度与罚则;每个数值都能点页码回溯到归档原文,但归类仍可能有争议。

何时
合并总资产>2,000万UF的开放股份公司适用
做什么
1 项义务5 项未设
依据
Chapter 2条款位置

适用对象

归档文本 NCG 461

在智利金融市场委员会(CMF)证券登记处登记的发行人(emisores inscritos en el Registro de Valores)须编制并提交年度报告(Memoria Anual),含可持续性指标;按合并总资产规模分档(>2,000万UF、>100万UF);受 Ley 20.712 规管的基金不适用。

时间安排

  1. 发布;第II节自当日起生效
  2. 合并总资产>2,000万UF的开放股份公司适用
  3. 合并总资产>100万UF的开放股份公司适用
  4. 特殊股份公司及其他发行人适用

六个环节Chapter 2

划分取自 OECD《负责任商业行为尽职调查指南》(2018)第 24–37 页的六步框架;强度按条文语义记 0–3,分级标准见首页;标注条款与页码的行已对照归档原文,点页码可打开归档 PDF 对应页;标为「未设」的经检索确认原文无对应义务条款,检索结论记录在语料库的 `step-absent.json` 中。

  1. 政策承诺未设
  2. 识别与评估未设
  3. 预防与减缓未设
  4. 跟踪与监测未设
  5. 申诉机制未设
  6. 披露与报告NCG 30 num. 2.1.C.1 · p.1结果性

议题

只列本站已在该法规中找到条款的议题;未列出的不代表不涉及。点页码可打开归档原文对应页。

  • 信息披露p.9结果性

解读

编辑整理,不是法条原文;引用请以「原文与出处」中的归档文件为准。

智利金融市场委员会(Comisión para el Mercado Financiero,CMF)通过一般性规则(Norma de Carácter General,NCG),将气候与可持续发展信息纳入证券发行人的年度报告(Memoria Anual)。其中 NCG 第 461/2021 号是核心规则,NCG 第 519/2024 号对其生效时间表作出调整。该制度是南美洲最早成体系的气候与可持续披露规则之一。

规则概览

与巴西以 ISSB 为基准的独立报告不同,智利采取的是“并入年度报告”的路径:CMF 修改 NCG 第 30 号(关于证券发行人年度报告的规定)中的内容要求,将可持续与气候信息列为年度报告必须包含的章节,而非另设一份独立报告。

  • 监管机构:CMF(智利金融市场委员会)。
  • 核心文件:NCG 第 461/2021 号(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
  • 修订文件:NCG 第 519/2024 号(2024 年 10 月 28 日发布)。
  • 适用对象:在 CMF 证券登记处(Registro de Valores)注册的证券发行人,主要是上市公司(sociedades anónimas abiertas)。

NCG 第 461/2021 号

NCG 第 461 号修改了 NCG 第 30 号中关于年度报告的内容要求,并废止了原 NCG 第 385/2015 号。其主要内容包括:

  • 将年度报告的标题调整为“年度综合报告”(Memoria Anual Integrada),强调财务与非财务信息的整合。
  • 要求发行人说明其商业模式如何整合可持续发展路径,涵盖环境(尤其是气候变化)、社会与人权等维度。
  • 要求披露董事会对气候相关风险的监督,以及气候议题是否在战略决策中被纳入考量。
  • 要求披露风险管理体系,包括气候变化相关风险,并明确引用 ISO 与 TCFD(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等国际框架。
  • 要求按行业类型披露可持续指标,包括转型至低碳经济相关的指标。
  • 要求披露按可持续标准评估的供应商情况(供应链尽职调查维度)。

分阶段生效时间表

NCG 第 461 号按发行人合并总资产规模分三批生效,规模以发展单位(UF,Unidad de Fomento)计量:

批次适用对象生效起始(年度报告基准日)
第一批合并总资产超过 2,000 万 UF 的上市公司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二批合并总资产超过 100 万 UF 的上市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
第三批特别股份公司及其他证券发行人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 NCG 519 调整)

注:在规则尚未对该主体生效期间,发行人仍适用此前的规定。

NCG 第 519/2024 号的修订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发布的 NCG 第 519 号对 NCG 第 30、461、431、475 号作出修订,主要变化包括:

  • 将 NCG 第 461 号生效条款中第三批(特别股份公司及其他发行人)的适用时点,明确为自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起。
  • 调整年度报告相关条款的编号(将 2.1.C.2.8.2 重新编号为 2.1.C.2.9),以适配 NCG 第 30 号内容结构调整。

披露内容要点

  • 治理:董事会与管理层对可持续/气候议题的职责、监督机制与汇报路径。
  • 战略:可持续与气候因素如何融入商业模式与长期战略。
  • 风险管理:识别与管理气候相关风险的流程,参考 TCFD 与 ISO 框架。
  • 指标与目标:按行业划分的可持续指标,含低碳转型相关指标。
  • 供应链:依据可持续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的情况。

对出海企业的意义

  • 年度报告合规:在智利上市或发行证券的企业,需在年度报告中整合气候与可持续章节,而非单独发布报告。
  • 供应链传导:“按可持续标准评估供应商”的要求,会将数据与合规压力传导至上游供应商。
  • 与 ISSB 的衔接:智利规则以 TCFD 为起点,正在向 ISSB 基准演进,跨国集团需关注其后续修订。

原文与出处

  • 其他官方来源

    • NCG 第 461/2021 号

      将气候与可持续信息纳入年度报告,含分阶段生效条款 · <a>存档 PDF</a>

    • NCG 第 519/2024 号

      修订 NCG 第 30、461、431、475 号,调整生效时间表 · <a>存档 PDF</a>

    • CMF 官网

      智利金融市场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库与监管通告

  • 归档副本 cl-cmf-ncg-461-2021.pdf,仅供核对页码与引文;正文以上方官方来源为准。打开 PDF

更新日志

  • 页面创建。依据 CMF 官方原文(NCG 第 461/2021 号、第 519/2024 号)整理。

相邻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