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ESG实现监管
以ESG实现监管
政府或者金融机构(证券交易所)通过制定ESG披露制度,让公司等实体强制性、半强制性地披露ESG信息,以达到有序监管。
下列是部分交易所的披露要求。
至2023年5月21日,全球122家交易所加入联合国可持续证券交易所倡议(UN Sustainable Stock Exchange Initiative),其中[69家证券交易所发布了ESG信息披露指引](ESG Guidance Database | Sustainable Stock Exchanges)。
ESG BooK 研究报告表示,过去10年间,ESG 监管法规增长了155%。
1,255 ESG policy interventions have been introduced worldwide since 2011, according to ESG Book, compared to 493 regulations published between 2001 and 2010
2011年至今, ESG 监管法规增加了1255条,而2001至2010年的数据是493条。
交易所的ESG披露要求
纽交所
- 交易所未发布ESG相关信息披露指引。
- 部分信息强制
纳斯达克交易所
- 2017年发布《ESG报告指南》,专注于北欧及波罗的海市场,为上市公司提供ESG信息追踪和报告的指引。
- 部分信息强制
伦敦证券交易所
- 2006年《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需要披露温室气体排放量、人权和多样性报告,于2013年10月1日生效。2017年交易所发布《ESG报告指南》,鼓励上市公司发布ESG报告。
- 不强制
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
- 2013年交易所发布《发行人可持续信息交流的7项建议》,鼓励上市公司发布ESG报告。
- 不强制
南非约翰内斯堡证券交易所
- 2013年发布的《King III 公司治理准则》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在“不采用就解释” 的基础上,发布综合报告,全面阐述财务、社会及环境因素。2016年11月发布的《King IV 公司治理准则》强调综合思维。
- 不遵守就解释
巴西证券交易所
- 2011年发布《可持续发展商业》并提供指引,自2012年起在上市公司需说明其是否定期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及在哪里可获取报告,否则则需要解释原因。2016年修订并更新为《新价值-企业可持续发展》,要求将环境、社会等问题作为公司长期表现的考虑并提供指引。
- 不遵守就解释
智利圣地亚哥证券交易所
- 2017年交易所发布《可持续报告编制指引》和《责任投资指引》。
- 不强制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
- 2011年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导》,要求农业、航空运输业、化学品和医药业、建筑业、食品饮料业、森林和造纸业、采矿和金属业、油气业、航运业、水行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2016年6月主板规则要求所有发行人在不遵守就解释的基础上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
- 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Regulatory Authority,简称ACRA)和新加坡交易所监管机构(Singapore Exchange Regulation,简称SGX RegCo)计划引入强制性气候披露,旨在帮助企业完成绿色转型。
从2025财年开始,所有上市公司必须提交气候信息披露(Climate-related Disclosures,简称CRD),其报告格式需要符合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简称ISSB)标准。CRD的具体内容需要包括Scope 1和Scope 2温室气体排放量。自2027财年开始,所有年收入10亿美元以上、总资产5亿美元以上的大型非上市公司也需要按照ISSB标准披露;
从2026财年开始,所有上市公司需要在CRD中提交Scope 3温室气体排放量,大型非上市公司的报告时间将由ACRA审查后决定,但不会早于2029财年;
从2027财年开始,所有上市公司发行人需要对Scope 1和Scope 2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提供外部保证,符合条件的大型非上市公司需要从2029财年开始提供外部保证。外部保证需要由注册气候审计师提供,并满足ACRA的要求
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
- 2015年10月修订主板上市要求,要求上市公司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分阶段执行,2018年财年起所有上市公司需在年报中披露可持续发展声明。
- 不遵守就解释
新西兰证券交易所
- 2017年交易所发布首份《ESG信息披露建议》
- 不强制
日本证券交易所集团
- 2015年交易所修订《日本公司治理准则》,鼓励披露ESG信息。
- 不强制
泰国交易所
- 2017年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作为泰国上市企业管理层操作指引;同时发布《机构投资者治理准则》,鼓励责任投资实践。
- 不强制
香港联合交易所
- 2012年发布第一版《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2015年发布第二版,将所有一般披露项和环境关键绩效的披露要求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释”,分别从2016财年和2017财年开始执行。
- 不遵守就解释
台湾证券交易所
- 2015年发布《上市公司编制与申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书作业办法》,规定食品、化工、金融保险业上市企业,餐饮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50%以上的企业,以及股本达新台币50亿元以上的企业按照GRI可持续报告标准编制中文版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书。2016年发布《上市上柜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实务守则》,规定上市上柜公司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要点,并鼓励第三方认证。
- 部分公司强制
其他监管
包括证监会、会计协会等
英国
2022年4月,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发布了关于ESG信息披露的新规则,根据新的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需按照“不遵守就解释”的原则,在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是否具体达到董事会和高管多元化目标,包括披露女性董事所占比例和所担任职位等相关信息。
2023年8月2日,英国计划基于ISSB发布的IFRS S1和IFRS S2准则,在2024年七月前建立可持续披露标准(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 Standards,简称SDS)。新的SDS将规范企业对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会的披露内容,并构成可持续事项的监管政策
澳大利亚
- 2023年10月23日,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发布了《澳大利亚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披露草案,分别包含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准则、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准则和ASRS参考文献。前两个准则参考IFRS S1和IFRS S2。
新加坡
- 2023年6月23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发布ESG评级监管文件,旨在制定行业行为准则,帮助投资者基于ESG原则配置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