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达峰与碳中和
碳达峰与碳中和
2020年9月,中国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1年11月,在格拉斯哥气候大会前,中国正式将其纳入新的国家自主贡献方案并提交联合国。
为什么
应对气候变化
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问题,随着各国二氧化碳排放,温室气体猛增,对生命系统形成威胁。
从国际来看,2016年全球178个缔约方共同签署《巴黎协定》,成为继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京都议定书》之后,人类历史上应对气候变化的第三个里程碑式的国际法律文本,形成了2020年后的全球气候治理格局。《巴黎协定》提请所有缔约方在2020年前提交21世纪中叶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MCS),以推动全球尽早实现深度减排。
2017年有29个国家签署《碳中和联盟声明》,承诺在21世纪中叶实现零碳排放;2019年9月的联合国峰会上,66个国家承诺实现碳中和目标,并组成气候雄心联盟;2020年5月,全球449个城市参与了由联合国气候专家提出的零碳竞赛;截至2021年1月,已有127个国家承诺在21世纪中叶实现碳中和。目前,不丹、苏里南等国家已实现碳中和目标,英国、瑞典、法国、新西兰等国已将碳中和写入法律。截至2020年11月,已有19个国家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提交长期低排放发展战略(LTS),其中有11个国家的LTS包含碳中和目标,承诺实现碳中和的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已达全球的50%。
日前,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二工作组评估报告发布,称人为造成的气候变化给自然界造成了广泛的破坏,影响全球数十亿人。随着全球温升1.5°C,今后二十年,世界会面临不可避免的多重气候危害。去年发布的第一工作组评估报告指向同样的结论,并呼吁人类采取快速、大规模的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气候变化是全球性问题。无论是减缓还是适应行动都需要国际社会达成普遍共识,采取协同行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和历史累积碳排放量方面居于前列。“十一五”以来,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煤炭消费占比呈下降趋势,煤炭需求已在2013年达到峰值,2018年跌入60%以内,预期至2040年降至35%。清洁能源消费占比从2011年的13%上升到2019年的23.4%,并呈继续扩张势头。从全球范围看,我国能源消费需求增长率逐步降至年均1.1%,不及之前22年年均增长率的五分之一,在全球能源需求中的占比稳步缩减。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实现经济社会进步和生态环境保护平衡推进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从国际层面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有助于增强我国参与引领全球气候治理的能力。当前,全球气候治理面临一系列困境。即使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有192个缔约方提交的国家自主贡献方案均顺利实施,到203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仍将较2010年增加16%。如果这一态势得不到扭转,则到本世纪末或会导致全球温升约2.7℃。我国向国际社会主动宣布并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纳入新的自主贡献方案,为我国进一步提出全球性气候行动倡议赢得更有力的支持。针对当前以《巴黎协定》为重要支柱的国际气候合作机制存在的效率不彰、力度不足等突出问题,我国可与广大发展中国家正式提出完善全球气候治理机制的倡议与展望,在坚决维护开展国际气候合作的基本原则的同时,正面回应时代进步的要求,就碳边境调节机制、数据分享、全球碳市场构建等重大议题提出鲜明主张。
能源安全
从国内来看,中国以往的粗放型增长方式造成了资源能源过快消耗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迫切需要转型到依靠知识、技术、治理提高效率、支撑增长的发展阶段。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尽快实现绿色低碳发展转型,是符合自身发展利益的,更可形成国内低碳行动与全球气候治理的良性互动。
从国内层面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有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向低碳清洁方向转变,提升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碳达峰
碳达峰是指某个地区或行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历史最高值,是温室气体排放量由增转降的历史拐点,标志着经济发展由高耗能、高排放向清洁低耗能模式的转变。
就中国而言:
碳排放量将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并进入平稳期,其间虽有波动,但总体保持下降趋势。
碳达峰是经济体工业化进程中的阶段性结果。评估一个国家碳达峰状况,不仅要看其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排放最高点,更重要的是要考察排放量所形成的高峰区间何时出现。
这是一个时间段,排放量虽仍有波动,但相对稳定,并呈下降之势。而从更长的世界经济发展史看,一个经济体或会形成不止一个高峰区间。碳排放曲线表现出清晰的运动逻辑。促其演进的主要因素是经济体的经济规模、能源消费结构、减碳及除碳能力等。在这些因素变化的综合作用下,碳排放峰值出现上升或下降。
一般地,当经济规模扩张、化石能源消费上升,如减碳、除碳能力未能随之大幅提升,则也可能迈向新的峰值区间。
挪威于1979年即达到温室气体排放峰值,当年排放量为32.7百万吨二氧化碳当量(MtCO2e)。直至1995年,排放量未曾越过这一高点,形成27-32百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高峰区间。这一情形于1996年结束。随后,直至2019年,在34-38百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区间波动。其间最高值为2004年的37.7百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目前已转入下降通道,第二个高峰区间或将得到确认。
碳中和
碳中和是指某个地区(或经济实体)在一定时间内(一般指一年)人类活动直接和间接排放的碳总量与通过植树造林、工业固碳等吸收的碳总量相互抵消,实现碳“净零排放”。
就中国而言:
2060年前,通过采取除碳等措施,使碳清除量与排放量达到平衡,即中和状态。
碳中和是经济体用碳与除碳数量达成动态平衡的状态,是经济社会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标志。
实现碳中和是经济体对气候变化采取积极、全面应对策略的结果。对于一个较大规模的经济体而言,实现碳中和是以较为坚实的经济、技术、政策基础为前提条件的系统性工程。减碳并不否定增长,或被动地压缩增长空间,而是更注重生态环境效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全面发展。从全球范围看,已有不丹、苏里南等少数国家宣布实现碳中和。
其共同特点是经济体量不大、产业结构单一、人口较少、碳汇条件占优等。对于更具有参考意义的体量较大经济体实现碳中和的实践还有待观察。
截至目前,全球约70个经济体作出碳中和承诺,期限多定在2050年前。但是,各经济体所作承诺性质的法律约束力存在较大差异。德国、法国、丹麦等十几个国家将其纳入立法。中国、巴西、阿根廷等约十个国家将其纳入新的自主贡献方案,正式提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美国、澳大利亚等则为政策立场宣示或意向声明等。
实现碳中和,已成为全球共识
中国是全球主要温室气体排放国里首个设立碳中和限期的发展中国家。相较于欧洲及日韩等发达国家承诺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提出的碳中和目标仅晚于主要发达国家10年。截至2020年底,全球共有44个国家和经济体正式宣布了碳中和目标。2008年英国《气候变化法案》正式生效后,成为全球首个以立法形式明确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发达国家。美国也在新任总统拜登上任第一天重新签署《巴黎协定》,并计划设定2050年之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世界各国主要经济体均正积极制定碳中和目标承诺,以自身行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缓气候变化带来的巨大影响。
2020年全球GDP前十国家碳中和承诺情况
碳中和承诺国家 | 碳中和目标日期 | 承诺性质 |
---|---|---|
美国 | 2050 | 政策宣示 |
中国 | 争取在2060年前 | 政策宣示 |
日本 | 2050年 | 政策宣示 |
德国 | 2050年 | 法律规定 |
印度 | 无 | 无 |
英国 | 2050年 | 法律规定 |
法国 | 2050年 | 法律规定 |
意大利 | 2050年 | 政策宣示 |
巴西 | 2060 | 政策宣示 |
加拿大 | 2050年 | 政策宣示 |
基于2020年世界GDP排名(名义GDP国内生产总值世界排名)排序
"双碳"的意义
碳达峰与碳中和相辅相成,由于植树造林、工业固碳等所能吸收的碳量相对固定,远远少于工业发展所排放的碳量,所以,为实现碳中和愿景,必须通过制定并实施碳达峰方案扭转二氧化碳排放增长趋势。
碳中和是经济体用碳与除碳数量达成动态平衡的状态,是经济社会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标志。实现碳中和是经济体对气候变化采取积极、全面应对策略的结果。
对于一个较大规模的经济体而言,实现碳中和是以较为坚实的经济、技术、政策基础为前提条件的系统性工程。减碳并不否定增长,或被动地压缩增长空间,而是更注重生态环境效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全面发展。
从全球范围看,已有不丹、苏里南等少数国家宣布实现碳中和。其共同特点是经济体量不大、产业结构单一、人口较少、碳汇条件占优等。对于更具有参考意义的体量较大经济体实现碳中和的实践还有待观察。
截至目前,全球约70个经济体作出碳中和承诺,期限多定在2050年前。但是,各经济体所作承诺性质的法律约束力存在较大差异。德国、法国、丹麦等十几个国家将其纳入立法。中国、巴西、阿根廷等约十个国家将其纳入新的自主贡献方案,正式提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美国、澳大利亚等则为政策立场宣示或意向声明等。
碳达峰、碳中和的最终指向是经济增长与碳排放深度脱钩,实现社会繁荣发展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之间的有机统一。实现碳达峰是实现碳中和的前提条件和必经阶段,但是二者之间并不是自然的继起关系。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关涉社会方方面面深刻变革的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既不会一蹴而就,也不是一劳永逸。
“双碳”的途径
至2021年年底,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已突破10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的比重达到43.5%,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发电装机分别达到3.85亿千瓦、2.99亿千瓦、2.82亿千瓦和3534万千瓦,均持续保持世界第一。能源消费总量增速下降至约2%,但上升势头仍将保持一段时间。
同时,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石油、天然气等高碳化石能源占比仍接近90%。特别是,去年冬春季节全球各地出现的电荒、气荒现象,集中暴露出化石能源向清洁能源过渡过程中亟待处理的稳定性、安全性问题。全球范围化石能源消费一度回升,经济增长与煤炭脱钩进程遭遇曲折。作为全球最大发展中国家,能源需求刚性增长和绿色低碳转型之间的矛盾仍将持续一段时间。
2020年,中国电力行业碳排放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37%。其中煤电占2/3。为确保电力供应,维持生产生活秩序稳定,中国现役1000多座燃煤电厂还不会在短时间内集中退出能源系统。
可持续发展与双碳
来源见:碳中和是什么以及企业如何参与
可持续发展理念,伴随着人类工业革命之后生产力的快速进步导致的环境危机和社会挑战而诞生。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公开出版了《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也称《布伦特兰报告》),提出了“可持续发展”定义,即“既能满足当代的需要,而同时又不损及后代满足其需要的发展模式”。
2015年9月25日,联合国193个成员国在联合国大会第七十届会议上就《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达成共识,确定了包括“无贫穷”、“性别平等”、“气候行动”等在内的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及169个SDG子目标 ,旨在从2015年到2030年间指导全球共同行动,以彻底、综合的方式解决经济、社会、环境三个维度的发展问题,保护地球的同时,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
中国高度重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实施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2016年9月,中国发布《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详细阐述了中国未来一段时间落实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和169个子目标的具体方案。此后又制定了《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并批准太原、深圳、桂林等6个城市开展SDG创新示范区建设,旨在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可持续发展现实样板。2017年、2019年和2021年,中国先后发布了《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进展报告》阶段报告,系统梳理了中国全面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举措、进展、面临的挑战。2016年以来,中国陆续出台了各个领域、不同层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涵盖了科技创新、农业、健康、减贫等专业领域。这些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核心内容高度契合,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并着重强调了要“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了国内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施进程。
附:可持续发展目标与中国相关发展规划的对应关系
SDG 1:《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
SDG2:《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农业生产力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2021-2030年)》《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总体方案》等
SDG3:《“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十四五”环境健康工作规划》等
SDG4:《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
SDG5:《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等
SDG6:《“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
SDG7:《“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
SDG8:《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等
SDG9:《中国制造2025》《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5年)》《“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等
SDG1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等
SDG11:《“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等
SDG12:《“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年)》《“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等
SDG13:《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
SDG14:《“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等
SDG15:《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
SDG16:《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等
SDG17:《“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十四五”农业农村国际合作规划》《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等
重点行业双碳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约束下重点行业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路线图研究
2021年12月23日,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举办“碳达峰碳中和约束下重点行业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路线图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发布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约束下重点行业 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路线图研究》发布。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约束下重点行业 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路线图研究》执行摘要下载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约束下重点行业 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路线图研究》报告全文下载
NRDC写道:
基于环境规划院自主研发的碳排放-能源集成(iCEM)模型,本报告在“双碳”目标约束下,提出了电力、钢铁、水泥和煤化工四大重点耗煤行业的控煤降碳目标及不同阶段路线图,同时开展了控煤降碳措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分析。
此报告指出,2019年我国火电、钢铁、水泥、煤化工四个重点行业煤炭消费总量为24.1亿吨标煤,占全国煤炭消费总量86%,其中,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比最大,达到54%,其次是钢铁、煤化工和水泥行业1,占比分别达到17%、9%和6%。
2019年四个行业二氧化碳排放77.6亿吨(含过程排放),约占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含过程排放)的72%,其中,电力、钢铁、水泥和煤化工行业占比分别为42%、14%、12%和4%。加上净购入电力的间接排放,钢铁、水泥和煤化工行业碳排放量占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比分别为15%、12%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