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层面的碳政策
国家层面的碳达峰和碳中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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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 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目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18%,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行动方案》项目包括: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加快煤炭减量步伐;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
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积极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推动建立光热发电与光伏发电、风电互补调节的风光热综合可再生能源发电基地;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
推动金沙江上游、澜沧江上游、雅砻江中游、黄河上游等已纳入规划、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水电项目开工建设,推进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开发,推动小水电绿色发展。
合理确定核电站布局和开发时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发展核电,保持平稳建设节奏。
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推动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全面提升能效标准。
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优化生产力布局,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为重点,继续压减钢铁产能。促进钢铁行业结构优化和清洁能源替代,大力推进非高炉炼铁技术示范,提升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废钢电炉工艺。
加快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完善废弃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分选和加工网络,提高再生有色金属产量。
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
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
大力发展以铁路、水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推进工矿企业、港口、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建设,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