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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监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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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监管动态

本页更新中国国务院部委的双碳政策、方案等

《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2年7月7日,《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open in new window发布open in new window

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2年6月30日,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open in new window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open in new window》。

《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

2022年6月1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自6月1日起执行,以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绿色金融,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open in new window

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

2022年1月21日,发改委发布《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open in new window

碳达峰碳中和约束下重点行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路线图研究

2021年12月23日,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23日联合发布的报告显示,电力、钢铁、水泥和煤化工四个行业煤炭消费总量及碳排放总量有望于2025年达峰。

碳达峰碳中和约束下重点行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路线图研究执行摘要open in new window

碳达峰碳中和约束下重点行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路线图研究open in new window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open in new window已于2021年11月26日由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四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2月8日起施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open in new window

《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

2022年6月14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open in new window》(以下简称《适应战略2035》),对当前至2035年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作出统筹谋划部署。

《适应战略2035》在深入评估气候变化影响风险、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及挑战机遇的基础上,提出新阶段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进一步明确我国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重点领域、区域格局和保障措施。《适应战略2035》明确,当前至2035年,适应气候变化应坚持“主动适应、预防为主,科学适应、顺应自然,系统适应、突出重点,协同适应、联动共治”的基本原则,提出“到2035年,气候变化监测预警能力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水平,气候风险管理和防范体系基本成熟,重特大气候相关灾害风险得到有效防控,适应气候变化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升,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文字来源)

生态环保产业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纲要

2021年6月15日,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下,《加快推进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行动纲要(2021-2030年)open in new window》(下称《行动纲要》)印发。

《行动纲要》提出,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走出一条高科技、复合型、一体化、可持续的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之路,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

科技部九部门《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

2022年6月24日,科技部等九部门印发《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open in new window》。通过实施方案,到2025年实现重点行业和领域低碳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支撑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单位GDP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到2030年,进一步研究突破一批碳中和前沿和颠覆性技术,形成一批具有显著影响力的低碳技术解决方案和综合示范工程,建立更加完善的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系,有力支撑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单位GDP能源消耗持续大幅下降。(政府网站新闻链接open in new window)

交通运输部《绿色交通标准体系(2022年)》

2022年8月10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绿色交通标准体系(2022年)open in new window》。《绿色交通标准体系(2022年)open in new window》包括5个部分,即100基础通用标准,200节能降碳标准,300污染防治标准,400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标准,500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其中,基础通用标准包括术语和绿色低碳评价两个方面;节能降碳标准包括新能源与清洁能源应用、能耗能效、碳排放控制、节能设计与管理,以及核算与监测等五个方面;污染防治标准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置和船舶污染物综合排放等五个方面;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标准包括环境保护技术、生态环境修复、防止外来生物入侵和环境保护修复统计与评价等四个方面;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包括污水再生利用和废旧物循环利用两个方面。

《绿色交通标准体系(2022年)》共收录242项绿色交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基础通用标准11项,节能降碳标准101项,污染防治标准78项,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标准35项,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17项。其中,待制定标准47项,待修订标准44项,包括了行业碳排放核算核查、近零碳交通示范区建设、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评估、氢燃料电池公共汽车配置、城市轨道交通绿色运营、水下打捞作业防污染技术等重点标准需求。此外,标准体系还列出了与交通运输行业节能降碳、污染物排放和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国家标准、生态环境行业标准43项,以促进绿色标准的协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