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 CLIMA 指引 No.1:给航运公司的 EU ETS 与 MRV 总指南
Guidance No.1《General guidance for shipping companies — EU ETS and MRV Maritime》(125 页)是欧盟委员会 DG CLIMA 面向航运公司的核心解释文件:挂靠港怎么认定、地理范围、ETS 适用与豁免、主管机关归属、公司定义与换公司、监测方法与年报参数,以及 THETIS-MRV 监测计划模板各栏。本页是这份指引的中文导读。
来源:DG CLIMA Guidance No.1 · 资料库 · 首版 2024-07-04,修订 2024-11-05
文件与法规基础
- 指引不具法律约束力;约束来自法规本身。履约以 EUR-Lex 现行文本与主管机关为准。
- 法规依据:MRV 法规 (EU) 2015/757(经 2023/957 修订)· ETS 指令 2003/87/EC(经 2023/959 修订)· 监测计划模板 IR 2023/2449 · 核证授权法规 M-AVR 2023/2917 · 责任转移 IR 2023/2599 · 登记条例 DR 2019/1122。
- 姊妹文件:No.2(主管机关审批监测计划)、No.3(核证与认可)。
挂靠港(port of call)怎么认定
| 情形 | 算挂靠港? | 说明 |
|---|---|---|
| 部分装卸货 | 是 | 无最低装卸量门槛 |
| 技术性货物作业(如 LNG 预冷) | 是 | 属港内作业 |
| 观光性锚泊停靠 | 是 | |
| 压载航次停靠 | 是 | 起点/终点在 EEA 即纳入 |
| 海上设施泊位 | 是 | 有 UN/LOCODE 或永久连港,且发生装卸/换班 |
| 港界外 STS 转驳 | 否 | 整段行程按距离加权平均货量计入航次 |
| 修理 / 进坞停靠 | 否 | 排放并入前后航次 |
| 换班停靠 | 否 | 仅海工船(offshore)视为挂靠港 |
| 加油停靠 | 否 | |
| 邻近集装箱中转港(IR 2023/2297 逃逸高风险名单) | 否 | 按距离加权平均处理 |
| 新船出厂首航(无商业货/客) | 否 | 不在 MRV 范围 |
| 空船驶往拆解的末航次 | 否 | 不在 MRV 范围 |
法规要求 Reg (EU) 2023/957 · Guidance No.1(挂靠港章节)
地理范围:极外围区与海外领地
算作 EU 港口的 9 个极外围区(outermost regions):西班牙加那利群岛;法国瓜德罗普、圭亚那、马提尼克、马约特、圣马丁、留尼汪;葡萄牙马德拉、亚速尔。
排除的海外领地 / 国家和地区(OCT):格陵兰;法属波利尼西亚、法属南部和南极领地、新喀里多尼亚、圣巴泰勒米、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瓦利斯和富图纳;荷属阿鲁巴、博奈尔、萨巴、圣尤斯特歇斯、库拉索、圣马丁。另排除法罗群岛、斯瓦尔巴。
- 排除区 ↔ EEA 的航次:须监测报告(进出航次在范围内);
- 排除区 ↔ 排除区:不在范围;
- 排除区港口内的排放:不在范围。
法规要求 Reg (EU) 2023/957 · Guidance No.1
ETS 适用范围与 phase-in
- 计入比例:EEA 港↔EEA 港航次 100%;EEA 港内排放(靠泊 + 港内移动)100%;EEA↔非 EEA 航次 50%。
- 配额清缴:次年 9-30 前(首次为 2025-09-30 清缴 2024 年排放)。
- phase-in:40%(2025)→ 70%(2026)→ 100%(2027 起)。
- 气体:2026-01-01 起 CH₄ 与 N₂O 纳入 ETS。
- 船舶:货船 + 客船 ≥ 5000 GT 自 2024;海工船 ≥ 5000 GT 自 2027。
法规要求 Dir (EU) 2023/959 · Guidance No.1
豁免与冰级折扣
| 依据 | 豁免情形(至 2030-12-31) |
|---|---|
| 12(3-d) | 岛屿航线:非邮轮客船 + ro-pax,岛港 ↔ 同成员国港口 |
| 12(3-c) | 跨国公共服务合同 / 义务航线 |
| 12(3-b) | 极外围区内 / 同成员国极外围区之间的航线 |
豁免航次关联的港内排放同样豁免。但豁免不等于免除监测:仍须监测与报告,只是不清缴配额。
冰级折扣:冰级 IA / IA Super 或等效(HELCOM 25/7)船舶,清缴量减 5%,同样至 2030-12-31。
法规要求 Dir (EU) 2023/959 · Guidance No.1
主管机关归属与登记账户
- 欧盟注册船:船旗成员国主管机关。
- 非欧盟注册船:前 4 个监测年内 ETS 范围挂靠最多的成员国;4 年无 ETS 航次 → 首次挂靠/首航地成员国。
- 名单每 2 年更新(EEA 注册)/ 每 4 年(非 EEA 按挂靠归入);不在名单时到 THETIS-MRV 查询。义务与名单无关,名单只定归属。
- Union Registry 海事运营商账户:名单公布后 40 个工作日内(不在名单:首个 ETS 航次后 65 个工作日内)申请。
- 船队变化告知:ISM 公司 10 个工作日 / registered owner 20 个工作日内通知 national administrator。
法规要求 Art 3gf(1) · DR 2019/1122 · Guidance No.1
"公司"是谁,责任能不能转移
- 义务主体 shipping company = 船东(shipowner)或 ISM 规则下的公司(ISM company);无明确决定时默认为 registered owner。
- 由 ISM 公司承担责任(IR 2023/2599):须向主管机关提交授权文件(mandate,随监测计划附核证员);变更须无延误告知主管机关。
- 把管理职责委托给船舶管理公司不转移法定责任。
法规要求 IR (EU) 2023/2599 · Guidance No.1
年中换公司:两份报告,各自清缴
- 年末责任公司提交全年 MRV 排放报告;
- 前一家公司在变更完成后 ≤ 3 个月内提交经核证的部分排放报告(Art 11(2));
- ETS 下,各公司就各自责任期清缴配额。
示例:A(葡萄牙)→ B(希腊),2024-05-24 卖船(西班牙旗)
- A 须在 2024-08-24 前把部分报告(1/1–5/23)交葡主管机关 + B;
- B 须在 2025-03-31 前把该船年度报告交希腊主管机关 + 西班牙(船旗国);
- A / B 各自在 2025-03-31 前提交公司级报告(A 含 1/1–5/23,B 含 5/24–12/31)并清缴。
特例:A 责任期内无 MRV 活动 → 无义务(最佳实践提交零报告,否则 B 须自行举证);B 责任期后无活动 → 仍须年度报告 + DoC,无公司级报告(除非还有其他船)。
官方解释 Guidance No.1
MRV 六原则与年度循环
六原则:完整性(一切燃料与排放源,事故排放不扣减)· 一致性可比性(禁止任意更换方法)· 透明性(数据流可查证)· 准确性 · 方法与报告完整性(合理保证、无偏差)· 持续改进。
年度循环:全年监测 → 次年 3-31 交船级排放报告 + 公司级报告(2025 起)→ 9-30 清缴。监测跨年不间断;监测计划 = 菜谱/手册;每船 DoC 随船备 PSC 检查;核证员由 NAB 认可(有效期 4–5 年,含见证审计与监督)。
法规要求 Reg (EU) 2023/957 · Guidance No.1
公司期限表
| 事项 | 期限 |
|---|---|
| 监测 CO₂ + CH₄ + N₂O | 2024-01-01 起 |
| 既有船监测计划交主管机关 | ≤ 2024-04-01 |
| 新船监测计划交主管机关 | 首挂后 ≤ 3 个月 |
| 新入 MRV 船监测计划交核证员 | 首挂后 ≤ 2 个月 |
| 修改监测计划 → 核证员评估 | 无不当延迟 |
| 年末报告尽快交核证员 | 年底后尽快 |
| 交经验证的船级排放报告(主管机关 + EU 船旗国 + 委员会)与公司级报告(主管机关) | 次年 03-31 |
| 配额清缴 | 次年 09-30 |
| 换公司后的部分排放报告 | 变更后 ≤ 3 个月 |
不活跃船:保持监测计划最新(IR 2023/2449)或从 THETIS-MRV 船队移除。3-31 之后想改已提交报告 → 先咨询主管机关 + 核证员。
监测参数:测什么、在哪测
| 阶段 | 须监测 |
|---|---|
| 航次中 | 燃料 · 温室气体 · 距离 · 海上时间 · 载货(5 项全测) |
| EEA 港靠泊(at berth) | 燃料 + 温室气体 |
| EEA 港内非靠泊(港内移动) | 燃料 + 温室气体 |
| 非 EEA 港 | 监测至抵该港首泊位或港内 STS |
- at berth = 系泊/锚泊装卸或 hoteling(含非作业时间);港内移动 = 抵首泊位至离末泊位间的非靠泊排放。
- 无法归属航次的排放 = 记入挂靠港内排放。
- 港外 STS = 航次一部分(货量按距离加权);港内 STS = 靠泊货作业。
- 抵港前/离港后锚泊、漂航、洗舱 = 航次(锚泊不计入海上时间;EEA 港内洗舱计入港内排放)。
法规要求 Guidance No.1
按航次监测豁免(Art 9(2))
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① 全年所有航次均与 EEA 相关;② 年航次 > 300(按班期表)。满足后可按年度汇总监测(用 BDN 等)。
ETS 例外:若任一航次落入 12(3-b/c/d) 豁免,仍须按航次监测——除非全部航次都属豁免。
法规要求 Art 9(2) · Guidance No.1
油耗监测方法 A / B / C 与排放因子
| 方法 | 做法 | 注意 |
|---|---|---|
| A | 以燃油舱读数推算耗量(舱存平衡式 M = B + D − E − O) | LNG 蒸发气(boil-off)无 BDN 情形禁用;BDN 留船 3 年 |
| B | 每日海上 + 每次加/减油读舱 | 读舱方式与不确定度须写入监测计划 |
| C | 流量计 | 回油计入;仪表故障 = 数据缺口风险 |
- 共同要素:计期 = 两港间或港内;体积→质量用实际密度(船上测量/BDN/认可实验室;不可得时经核证员认可用标准密度)。
- 排放因子:以默认值为主;FuelEU Art 10(5)(6) 的"实际 EF"路径实施法案尚未定,暂只能默认;2025-10-08 委员会甲烷逃逸临时指南可作 MRV 中间方案。
- 碳基燃料不得使用零 EF;ETS 附件 II 第 1.2 点有例外。
- 算例:MDO 200 t → 641.2 tCO₂ + 0.28 tCH₄e + 9.54 tN₂Oe = 651.02 tCO₂e。
法规要求 Guidance No.1 第 4.5–4.7 章
LNG 蒸发气不能用加油单
方法 A 明确不能用于没有加油单的情形,货物当燃料用就是这种情形,液化天然气蒸发气是例子。货舱大约保持在 −163°C。隔热再好也会有自然蒸发,典型自然蒸发率大约每天 0.15% 舱容,较新的船可以接近或低于 0.1%。自然蒸发不够推进时,可以强制汽化,或用燃油补足。两者都算蒸发气。
蒸发气经加热后供锅炉或双燃料柴油机。柴油机 LNG 船还必须有气体燃烧装置,在恶劣天气蒸发过多、主机暂时不能烧气、低负荷吃不完,或船舶闲置时烧掉多余气体。进气体燃烧装置的流量计入消耗。进坞前烧掉被惰气污染的混合气,不应和正常消耗混在一起。蒸汽轮机船在蒸发气多于需求时,多余蒸汽直接进冷凝器。有再液化装置的船可以把部分或全部自然蒸发气送回货舱。
数量有两条算法,选定后写入监测计划并保持一致。一是货物计量系统:装货结束时的舱量减去卸货开始前的舱量,体积按参考温度换成质量。一航次多港卸货的要累加,直到下一次装货。二是流量计,装在去锅炉、主机和气体燃烧装置的管路上,各表相加。体积流量要用密度、压力和温度换成质量,密度可按装货港成分计算。指引给出的蒸气密度按理想气体:标准温度 288 K、标准压力 1.013 bar,摩尔体积 23.645 m³/kmol。饱和蒸气对理想气体的偏差通常忽略。港内消耗优先用流量计;货物作业期间,岸上蒸气返回管线的商业计量常常已经算出船方平衡消耗,且通常有第三方核验。
MRV 对 LNG 船的单位不能混:货物按体积报,当燃料消耗的 LNG 按质量报。测量设备按厂家要求保持校准,校准证书或维护记录留在船上。已经为硫排放等效把蒸发气和引燃油连续计量的船,这些仪表和记录可以直接用于 MRV。
官方解释 Guidance No.1 第 8.3.2 节。船长通常对燃油和蒸发气监测负总责,写在公司管理程序里。
年报里要报什么(按航次汇总)
- 各燃料总耗量、排放因子(含逃逸系数)、分气体 GHG 总量;
- GHG 按 4 类拆分:EEA↔EEA / EEA 出发去非 EEA / 非 EEA 来 EEA / EEA 港内(含靠泊);
- 总距离、海上时间、运输功;
- 平均能效 4 项必报指标:燃料/距离、燃料/运输功、GHG/距离、GHG/运输功;另有 2 项自愿(每海上时间)与载航次差异化自愿项;冰级信息自愿。
法规要求 Guidance No.1 第 5.1 章
监测计划何时必须改
公司至少每年检查一次:计划是否仍反映船舶的实际情况,监测方法能否改进。条例列举的必须修改情形包括:公司变更;新排放源或计划未列的新燃料产生新的温室气体排放;新测量设备、新取样或分析方法使数据可用性变化并可能影响准确性;监测方法得出的数据被发现不正确;计划任一部分被认定为不符合 MRV 条例。
修改须无不当延误地通知核证员。上列第 2、3、4 种情形先由核证员评估是否符合。公司收到符合通知后,落入 ETS 的船舶再把修改后的计划提交主管机关。公司变更,以及计划被认定为不符合这两种情形,也要在核证员确认符合后提交主管机关。主管机关至迟 2025-06-06 批准修订计划;2024-01-01 后首次落入 ETS 的船舶,自首次挂靠成员国港口起四个月内批准。
经常变化、对数据影响较小的活动写成「书面程序」,在计划里简述并可以引用外部文件,不把全文塞进计划。条例要求书面程序至少覆盖:更新排放源清单、航次完整性、燃油消耗(含所选方法、测量设备、加油与舱存、密度、记录与总不确定度)、每航次活动数据(距离、旅客、货物、海上时间,以及冰区距离和时间)、填补数据缺口的替代数据。数据流、风险评估和控制活动也要有书面程序。
控制系统的作用是把完整性、一致性、可比性、透明度、准确性、完整性和持续改进落到操作上。固定设施和航空的数据流指引可以把「运营商」读成「航运公司」后参照。
官方解释 Guidance No.1 第 6 章,依据 MRV 条例第 6、7 条与实施条例 2023/2449。
货物量按船型用哪一个数
| 船型 | 货物参数 |
|---|---|
| 客船(载客能力超过 12 人且不载货) | 旅客人数 |
| 集装箱船 | 货物公吨;做不到时用 TEU 乘默认重量。按 SOLAS 相关导则确定的货物视为符合 |
| 油轮、化学品船、气体运输船、散货船、冷藏货船、兼用船 | 船上货物质量。化学品船、散货船、兼用船可自愿加报年平均密度 |
| LNG 运输船 | 卸货体积;一航次多次卸货的,累加至下次装货前的全部卸货 |
| 杂货船 | 载货航次用载重吨,压载航次为零。船上货物质量为自愿项 |
| 滚装货船、车辆运输船 | 实际质量,或车道米乘默认重量,或单元数乘默认重量。默认值须代表该航线,并让核证员认可;报告期内不得改,除非按第 7 条修订计划 |
| 客滚船 | 旅客人数,加上与滚装货船相同的三种货物算法之一 |
| 集装箱/滚装混合船 | 体积:单元数乘默认面积再乘甲板高,加上车道米乘甲板高,加上 TEU 乘 38.3 立方米 |
| 其他,含海工船 | 船上货物质量,或载货航次载重吨、压载为零 |
官方解释 Guidance No.1 第 8.4 节,依据 MRV 附件二。所选算法写在监测计划表 C.5。
客滚船把油耗拆成客运和货运
实施条例 2023/2499 要求客滚船把总油耗和温室气体拆成客运与货运两份,写进排放报告模板 D 部分第 8、9 点。推荐用 EN 16258:按质量拆,或按面积拆。按质量时,货物质量用上一节的客滚船算法。按面积时,全部公共旅客区域,加上用于旅客车辆的那部分货物甲板,归客运;其余货物甲板归货运。
活动甲板是可升降、把一层滚装甲板分成两层或更多层的甲板,也可以分段独立使用。监测计划要写明有多少活动甲板计入货运能力。依据可以是本船以往实绩、同航线船舶、公司对下一期的估计、船上记录的实际使用,或核证员接受的其他方法。申报的能力在监测期内保持不变。预计用途发生根本变化时,按条例第 7 条修订计划。
旅客车辆指唯一用途是运送旅客及其个人行李的车辆。监测计划用车道米或面积写明,货物甲板中划给付费旅客车辆的部分,这块面积算进旅客面积。依据同样是上述五类。已划入旅客面积的旅客车辆,不得再计入货物质量。
官方解释 Guidance No.1 第 8.3.3 节与第 8.4.2.2 节。
生物燃料何时可以按零计排放
ETS 监测报告条例把替代燃料与可再生能源指令对齐。生物燃料只有同时满足可持续性和温室气体减排标准,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才能取零,这叫零计。达不到的,按化石燃料处理,使用 MRV 附件一里按碳含量给出的排放因子。
掺混燃料要拆开。化石与达标生物质混合的,排放因子等于初步排放因子乘化石比例。声称加了生物燃料但没有证据的,整股按化石处理,未达标的生物质部分单独报告。只有一部分生物质达标的,零计部分、未零计部分和化石部分分开报。海运不能把不同批次合成一个来源流:每一种燃料始终分开报告。实用做法是书面程序,按每一批是否持有证明,归入「零计生物燃料」或「非零计生物燃料」。
RFNBO、回收碳燃料和其他低碳燃料同样按批次记录证明,再换算成净燃料报告。证明可以来自成员国国家体系、委员会已承认的自愿体系,或主管机关接受的自行举证加审计。在欧盟外采购时,只有委员会承认的国际自愿体系这一条路可用。举证责任在航运公司。与海运 ETS 相关的成员国,是主管机关所在的成员国。证明要写明生物质数量和对应批次。
官方解释 Guidance No.1 第 9 章,转述 ETS 监测报告指引中的生物质与零计规则。FuelEU 的强度用另一套井到尾因子,算法见 公司指引。
监测计划模板逐栏
2024-01-01 起,每艘船的监测计划按委员会模板填写,经 THETIS-MRV 提交。可以在线填,也可以按系统公布的信息技术格式上传。实施条例 2023/2449 附件一没有另行说明的栏都是必填;不适用就写 N/A。填得全不全,由核证员在评估里检查。
落入 ETS 的船,核证员评估通过后,再把计划提交主管机关批准。只落入 MRV、不落入 ETS 的船,评估通过后也要提交主管机关,但主管机关不批准。
可以挂在计划上的文件包括核证员评估报告、实施条例 2023/2599 要求的授权文件,以及 MRV 条例附件一 C 部分的风险评估。挂上之后,工作流里的用户都能看到,主管机关也包括在内。链到外部服务器的网址不算附件,主管机关可以不理。
计划可以用公司和核证员约定的任何语言,但评估通过的计划必须备有英文译本。
程序全文不必塞进计划。计划里的说明要够核证员评估、够主管机关决定批不批;船员执行用的全文可以放在外部程序里。外部程序要写明引用和存放位置,核证员或主管机关要求时必须能调出来。只写「见某某手册」、没有简短说明,不够。计划里已经写了全文的,引用和版本两栏填 N/A。
| 程序表共通栏 | 填什么 |
|---|---|
| 程序标题 | 按实施条例 2023/2449 附件一模板给出的名称 |
| 现有程序引用 | 手册名称、章或节,例如操作手册第 7.2.1 节。全文已在计划里则填 N/A |
| 现有程序版本 | 版本和日期,例如 2023 年 11 月第 2 版。全文已在计划里则填 N/A |
| 负责人 | 姓名或岗位,与公司组织图一致,例如运营经理 |
| 记录存放位置 | 纸质或电子副本的具体位置,供核证、审批和以后改计划时取用 |
| 所用信息系统 | 如适用,写系统名称、版本和模块;自建系统写能识别它的特征 |
| 数据来源 | 如适用,写数据从哪来,例如加油单、GPS |
A 部 修订记录
表 A 写改过哪些部分、改了什么,说明要短但完整。版本号、基准日期和当日状态由 THETIS-MRV 自动生成,公司不能改。指引举例:表 B.2 改了地址,表 C.2.1 改了油耗测定方法。
B 部 基本数据
| 表 | 填什么 |
|---|---|
| B.1 船舶与船东 | 船体上的 7 位 IMO 编号;登记船东在 IMO 公司与登记船东编号体系中的编号;船东名称必须是登记证书上的登记船东;总吨按 1969 年国际吨位公约附件一。自愿栏可以写航线特点、坞修或故障等会让能效波动的情况,以及节能装置和额外联系人 |
| B.2 公司 | 承担本船 MRV 以及适用时 ETS 责任的那家公司。联系人必须有权代表该公司,并且主管机关联系得到。技术管理或光租方等第三方联系人写在 THETIS-MRV 计划页「进一步信息」里,不能代替 B.2 的联系人 |
| B.3 排放源与燃料 | 船上全部排放源都要列,不论报告期排放多少。标准类型:主机、辅机、燃气轮机、锅炉、惰气发生器、燃料电池、废弃物焚烧炉;对不上的归「其他」。同一类型里排放因子或逃逸系数不同的,用排放源等级再分开。燃料用 MRV 附件一的默认种类;掺混燃料的每一组分都按纯燃料单列。做过主机功率限制的,限制前后的功率和对应耗油率都要写 |
| B.4 排放因子 | 报告期每种燃料用哪个因子。一般用 MRV 附件一的默认罐到尾因子,包括燃烧和逃逸。偏离默认值须满足 FuelEU 第 10 条第 5、6 款所指的条件。附件一没有默认值的非化石燃料,按实施条例 2018/2066 第 32 至 35 条确定因子,并写明取样、分析和所用实验室 |
| B.5 逃逸系数 | 按排放源等级填写滑出燃料的排放因子。偏离默认值的条件与 B.4 相同。该等级没有列出默认逃逸系数的,填零 |
| B.6 碳捕集与封存 | 适用时写船上装了哪种技术、用在哪些排放源,以及符合 ETS 指令相关要求的证据索引 |
| B.7 排放源清单怎么保持完整 | 谁跟踪清单、怎么对照机舱图纸和实船、多久确认一次。指引示例:已知变化由技术经理通知指定轮机长;没有已知变化时,每年 6 月底前至少确认一次,再改计划和公司其他文件 |
| B.8 排放因子怎么确定和更新 | 打算偏离默认值时必填:数值从哪来、如何证明满足附件一的条件和限制、报告期内燃料种类和因子变化怎么跟踪。用实验室分析的,取样计划和实验室能力证明作为附件 |
| B.9 生物燃料与 RFNBO、回收碳燃料 | 适用时写如何证明生物燃料的可持续性和温室气体减排标准,以及 RFNBO、回收碳燃料的减排标准 |
实际排放因子的实施路径,见本页「方法 A/B/C 与排放因子」。生物燃料何时可以按零计,见本页「生物燃料何时可以按零计」。
C 部 活动数据
| 表 | 填什么 |
|---|---|
| C.1 第 9 条第 2 款豁免 | 是否选用「不按航次监测」。条件是报告期内每一航次都从成员国港口出发或到达成员国港口,并且按班期计划超过 300 个航次。用不用由公司决定,并附符合条件的证据。本页「按航次监测豁免」另有 ETS 侧的限制 |
| C.2.1 油耗方法 | 排放源可以选「全部」或主机、辅机、燃气轮机、锅炉、惰气发生器、燃料电池、废弃物焚烧炉、其他。方法为 A(加油单加定期舱存)、B(船上燃油舱监测)、C(相关燃烧过程的流量计)、D(直接测量温室气体)。能提高总体准确度时,可以同时用一种以上 |
| C.2.2 加油与舱存 | 两套程序:加油如何保证加到约定数量;油耗如何连续、准确地监测。可以另写独立加油数量检验员登船时怎么配合,并列出加油计划、检查表、输油程序等表单。写明负责人、记录位置和所用系统 |
| C.2.3 加油单与船上计量核对 | 每次加油后,把船上测量量和供应商加油单上的数量核对。指引示例:轮机长把加油单数量和收据号记入船上测深表 |
| C.2.4 测量仪器 | 仪器名称(测深尺、流量计等)、用在哪些排放源或舱柜、安装或购置年份、维护周期、准确度。仪器要定期维护、检查功能并校准;发现故障,无不当延误地更换 |
| C.2.5 记录、取出、传送和保存 | 从测量到写入年报的全过程。数据流图和任务清单有帮助,除非用别的方式把同样的信息写清。指引示例:轮机长每日接近固定时刻手工测深,船长录入系统传到岸上;抵港、离港、正午和在港四类报文分别带各排放源油耗 |
| C.2.6 密度 | 加油量或舱存以体积计量,或用体积流量计时,用实际密度把体积换成质量。三选一:船上测量系统;供应商在加油时测定并写在发票或加油单上的密度;认可燃油实验室的化验密度 |
| C.2.7 不确定度 | 写油耗测量的总不确定度。没有更细评估时,方法 A、B、C 可以用指引给出的默认总不确定度,各为 ±7.5%。单台仪表的精度不等于全流程的总不确定度。公司已有实际评估的,把实际值写进程序和计划。这个数用来以后选方法和更换仪表 |
| C.2.8 仪器质量保证 | 校准、故障与修理、准确度、参考值和比对测量。可以引用说明书、数据表、证书,也常常放在计划维护系统里。可以包括人员熟悉培训。测深尺示例要检查长度、刻度、标记和有无扭结;流量计示例按厂家规格维护,做不到时按运行经验,故障后轮机长通知技术部门立即更换 |
| C.2.9 客滚船客运与货运分摊 | 按 EN 16258 选质量法或面积法。算法见本页「客滚船把油耗拆成客运和货运」 |
| C.2.10 至 C.2.12 自愿项 | C.2.10 载货航次油耗,用来去掉压载航次后看能效。C.2.11 化学品船货物加热油耗。C.2.12 油轮和「其他船型」动力定位油耗。都是为了把这些额外消耗从平均能效里分开 |
| C.3 航次清单 | 报告期内落入 EU MRV 的航次如何列全、不重复,并带上判断 ETS 范围(50% 或 100%,以及免于清缴的航次)所需的信息。指引示例:正午、抵港、离港和在港报文由运营部门复核,再在系统里按欧盟航次定义筛选 |
| C.4 航行距离 | 对地距离。等泊漂航仍算在航,距离要计入;洗舱航行同样计入。港界内船对船过驳算一次挂靠。短程固定的滚装或客滚可以用标准航程距离和班期时间,但不能只依据船舶交通服务距离。多数绕航情形下不鼓励用「最直航线」代替实测;它只适合作为计划里已经写明的数据缺口填法 |
| C.5 货物与旅客 | 货物量如何采集和计算、谁负责、数据从哪来。单位用实施条例规定的货物参数,船型对照见本页「货物量按船型用哪一个数」。油轮示例:装货前后用便携仪器量空距,用密度把体积换成质量,船长与提单核对;超过 50 吨的装卸再用电子测深做第二次测量 |
| C.6 海上时间 | 从发生货物作业的挂靠港的首泊位到达,到该港末泊位离开。锚泊不计入海上时间。抵离时刻用格林尼治平时。短程固定航线以外,不要用班期表上的计划时间代替实测。指引示例:船长按 GPS、主钟或当地时区记入航海日志和每日报文,航次结束时算入航次文件 |
D 部 数据缺口
计划和控制活动要把缺口压到最少,但关不掉。已有数据算错了,用次级数据更正。监测方法及其在计划里写明的替代方法都没有数据时,才用估算。估算要偏保守,并且只针对该时段、该参数。
油耗和温室气体以外的参数也要写缺口处理:航次清单、距离、海上时间、货物、旅客人数,以及防止漏记的控制。每项要有备用办法和计算公式或文字说明。
| 表 | 填什么 |
|---|---|
| D.1 油耗与温室气体 | 从 A、B、C、D 里选一个没有当作主方法的方法,并写明怎么用来估算。方法 A 示例:到港后用抵离剩余舱量的平均差补上,记入轮机日志并通知岸上。方法 B 示例:尽快测舱;没有马上发现时,由岸上主管用前一天和后一天的平均油耗补上 |
| D.2 距离 | 电子海图失效时,船长可以用陆标或天文航海补上,并记入航海日志。用「最直航线」填缺口,必须事先写在计划里,并经主管机关批准;不从事 ETS 活动的船,则由核证员评估为符合 |
| D.3 货物 | 散货船示例:货物文件丢失时,改用提单、大副收据或事实记录。仍无法确定时,用吃水求出排水量,减去空船重量、各舱存量、消耗品、备件和船员 |
| D.4 海上时间 | 示例:运营人员立即联系船长,用事实记录补上;也可以用抵离时间差的小时数、去掉锚泊后取平均 |
E 部 管理
| 表 | 填什么 |
|---|---|
| E.1 计划是否仍然适用 | 至少每年检查一次:排放源清单是否仍完整、船舶实际有没有变化、不确定度是否仍符合计划里写的值、监测方法有没有可改进之处。指引示例把计划纳入公司正式程序,走变更管理,至少每年一次,新装流量计、改程序或改职责时也要查 |
| E.2 数据流 | 油耗、运输功和其他信息从各来源收集到汇总进排放报告的路径。简单的写短说明,复杂的附数据流图。有多套程序时,再写一套总程序,并附图说明各程序如何衔接。指引示例的任务清单是:每周检查数据是否齐、计算、保存结果供年报和核证 |
| E.3 风险评估 | 建立控制系统时,如何评估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写评估步骤、影响等级和每种事件的发生可能性 |
| E.4 信息技术 | 自建系统要设计、记录、测试、实施、控制和维护,使处理结果可靠、准确、及时,并对应 E.3 识别的风险。写备份多久做一次、是否测试、存在哪、谁能取用;谁授予权限、超级权限是否复核、密码规则;变更如何受理和跟踪、有没有用户验收测试;管理操作如何记录。核证员要能测试数据完整性和处理步骤。指引示例:新版本上线一周内用上月数据做功能测试;工作日结束后做增量备份,每周一次全量备份 |
| E.5 内部复核 | 交给核证员之前的质量检查,尽量由不负责原始采集的人做。至少包括完整性、多年趋势、油耗与采购记录的对比、拒绝数据的标准。指引示例:货物不超过载重吨;距离对照地理形状和以往同类航次,正午报每月核对;海上时间加非航行时间加停租时间,与泊位到泊位的小时差相比,示例里超过 10 小时就联系船舶并记入日志;加油单采购量、已报消耗和舱存做一致性核对,可按航次或按一段时期 |
| E.6 纠正与纠正措施 | 不符合项如何报告、如何评审、纠正措施如何实施、如何跟踪。不符合项是客观证据表明没有满足 MRV 程序、控制或管理体系要求 |
| E.7 外包 | 适用时写:哪类 MRV 活动可以外包给第三方、决定怎么做、如何保证交付质量。指引建议建立供应商绩效评级,按置信度、响应和时间可用性等标准,按外包期限定期评价 |
| E.8 文件 | 已有 ISM 文件程序的,扩展到全部 MRV 文件和数据:如何保存、主管机关或核证员要求时如何立刻取出。要有版本管理,能看出现行版本和修订历史。船上和办公室的记录都应可读、可识别、可检索,并避免损坏。指引示例公司把各部门和船上记录至少留存签发后 5 年,符合文件至少 18 个月,THETIS-MRV 里没有的副本在公司办公室留 10 年。这是示例里的留存安排,计划要写的是本船实际存在哪、留多久、谁能取 |
F 部 其他信息
表 F.1 列出本计划里用到的缩写和定义,例如计划维护系统、船舶管理系统。表 F.2 写入公司认为与本船相关的其他材料,例如数据流图、任务清单、组织图。
官方解释 Guidance No.1 第 7.1 至 7.4 节,依据实施条例 2023/2449 附件一的监测计划模板。第 4.10 节给出方法 A、B、C 的默认总不确定度;第 5.1.1 节给出距离和海上时间的测定口径。
中国企业视角
- 中国船东(非欧盟注册)的主管机关按"前 4 个监测年 ETS 挂靠最多"的成员国确定——跑欧洲哪国港口多,就归哪国管,别默认本国船旗。
- ISM 公司代船东担责时,授权文件(mandate)是硬门槛:没有它,责任仍在 registered owner。
- 换公司/换管理公司时,"3 个月部分报告"窗口最容易踩坑:把资料交换写进合同,避免前任拖延导致自己举证不能。
- 挂靠港认定直接决定排放归集——港界外 STS、修理、加油停靠不算挂靠港,是常见的口径争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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