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体系
组织层面核算一家企业的排放数据,产品层面核算一个产品的排放数据。共 9 份标准,逐份给出章节结构、中文摘要与条款号。
组织层面
核算一家企业(法人或组织边界)的排放
| 文件 | 发布机构 | 版本 | 页数 | 要点 |
|---|---|---|---|---|
| GB/T 32150-2025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2025(代替 2015 版) | 23 | 代替 2015 版。五条原则中「一致性」改为「可比性」;涵盖 7 种温室气体(含 NF₃);给出排放因子法 E = AD × EF × GWP、物料平衡法与实测法三条路径。 |
| Corporate Value Chain (Scope 3) Standard + Scope 3 计算指南 企业价值链(范围三)标准与计算指南 | 世界资源研究所(WRI)/ 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 | 2011(标准)+ 2013(计算指南) | 334 | 15 个类别互斥且覆盖全部价值链排放;先做筛查再逐类精化;方法特异性由高到低为供应商实测 → 混合 → 行业平均 → 支出推算。本页合并了标准与配套的《Scope 3 计算指南》两份文件。 |
| GHG Protocol Corporate Standard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修订版) | 世界资源研究所(WRI)/ 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 | 修订版 | 116 | 五原则(相关性、完整性、一致性、透明度、准确性);组织边界可用股权比例法或控制法;把排放分为 Scope 1/2/3;设定基准年与再计算政策。 |
| Land Sector and Removals Standard 土地利用与移除标准 | 世界资源研究所(WRI)/ 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 | v1.0(站内整理依据);官方现行 v1.1 | 133 | 20 章;空间边界与可追溯性;土地利用变化排放、土地管理净生物源 CO₂ 排放、生物源产品排放、CO₂ 移除、地质封存、产品碳储存等会计类别;移除的持久性与数据质量要求。 |
| Scope 2 Guidance 范围二(购入电力)核算指南 | 世界资源研究所(WRI)/ 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 | 2015 | 120 | 要求双重报告:位置法(电网平均)与市场法(合同工具)并列;合同工具须满足 8 项质量准则;对空转、层级法、剩余混合等情形给出规则。 |
产品层面
核算一个产品(功能单位)的碳足迹
| 文件 | 发布机构 | 版本 | 页数 | 要点 |
|---|---|---|---|---|
| GB/T 24067-2024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2024(修改采用 ISO 14067:2018) | 50 | 修改采用(MOD)ISO 14067:2018:第 3 章对应 ISO 的 3.1、删除 ISO 的 3.2、新增 6.2.1 / 6.3.3 / 6.3.8 / 6.5.3、7.3 合并 ISO 的 7.3 与 7.4、增加第 9 与第 10 章;增加规范性引用 GB/T 24025 等。 |
| ISO 14067:2018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 |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 ISO 14067:2018 | 58 | 基于 ISO 14040/14044,只考察气候变化单一影响类型;GWP 取 IPCC 第五次评估报告值;第 6 章给出量化方法(目标与范围、清单分析、影响评价、解释),第 8 章为 critical review。 |
| Product Life Cycle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Standard 产品生命周期核算与报告标准 | 世界资源研究所(WRI)/ 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 | 2011 | 148 | 功能单位 + 归因式生命周期评价;最终产品覆盖摇篮到坟墓,中间产品可覆盖摇篮到大门并须披露;GWP 取 100 年;单独报告生物源排放与移除。 |
项目层面
核算一个减排项目相对基线情景的减排量
| 文件 | 发布机构 | 版本 | 页数 | 要点 |
|---|---|---|---|---|
| GHG Protocol for Project Accounting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项目核算标准 | 世界资源研究所(WRI)/ 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 | 2005 | 148 | 定义 GHG 项目、项目活动、主要效应与次要效应(泄漏);两种基线程序(项目特定程序 / 绩效标准程序);额外性、基线有效期、动态与静态基线。 |
中外对照
| 维度 | 国际 | 中国 | 差异要点 |
|---|---|---|---|
| 组织层面 | GHG Protocol Corporate Standard | GB/T 32150-2025 | 中国指南为法人边界,要求核算范围一与净购入电热;国际标准不得以数量级设省略门槛,中国指南对占比很小的排放源可按规则暂不核算。 |
| 间接排放 | 范围三 15 个类别 | GB/T 32150 附录 A 列出四类其他间接排放(资料性) | 国际标准要求全面梳理并报告;中国通则以可选、原则性为主。 |
| 电力 | 双重报告(位置法 + 市场法) | 附录 B 允许非化石能源电力按零因子并附绿电绿证证明 | 中国版以绿电绿证作为市场法雏形,尚未强制双重报告。 |
| 产品碳足迹 | ISO 14067:2018 | GB/T 24067-2024(MOD 采用) | 结构对齐并做本土增补,术语表须并列标注中外名称。 |
| 核算原则 | 五原则 | 五原则(「一致性」改为「可比性」) | 引用时须注明所依据的原则表述。 |
| 减排量 | 项目核算:基线情景与额外性 | CCER:区域电网基准线(OM / BM) | 国际标准要求论证额外性;国内减排项目以基准线排放因子与备案方法学为准。 |
行业指南正文与缺省值来自发展改革委原文,可在行业指南逐页查看;数值来源与版本见排放因子。国际标准与国家标准受版权保护,站内只给出章节结构、中文摘要与条款号, 并链至官方发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