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ESG/温室气体核算指南

电力因子

生态环境部(平均因子 / 碳足迹)·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区域电网基准线) 单位 kgCO₂/kWh · kgCO₂e/kWh · tCO₂/MWh MEE 2023 年电力碳足迹因子公告 · 2024

三种口径并列,互不换算:企业温室气体清单用「电网平均因子」,产品碳足迹用「电力碳足迹」,CCER 减排项目用「区域电网基准线」。逐年并列,不做最新值覆盖。

一、全国电力平均因子

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 kgCO₂/kWh MEE 电力平均因子公告 · 2021–2023

口径 202120222023
全国电力平均 0.55680.53660.5306
全国电力平均(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 0.59420.58560.6096
全国化石能源电力 0.84260.83250.8273

「全国电力平均」用于企业净购入电力的间接排放核算;另两行分别为不含市场化交易非化石能源电量的口径与化石能源电力口径,供敏感性分析。

二、区域电力平均因子

kgCO₂/kWh 七大区域电网

区域电网 202120222023
华北 0.7120.67760.6361
东北 0.60120.55640.5122
华东 0.59920.56170.55
华中 0.53540.53950.5271
西北 0.59510.58570.5543
南方 0.43260.38690.4042
西南 0.21130.22680.2472

三、省级电力平均因子

kgCO₂/kWh 30 个省级行政区(不含西藏)

省级行政区 202120222023
北京 0.56880.5580.5554
天津 0.73550.70410.6796
河北 0.79010.72520.6516
山西 0.72220.70960.6634
内蒙古 0.70250.68490.6479
辽宁 0.58760.56260.4878
吉林 0.56290.49320.4671
黑龙江 0.63420.53680.5229
上海 0.58340.58490.5737
江苏 0.64510.59780.5827
浙江 0.54220.51530.4974
安徽 0.70750.67820.6553
福建 0.47110.40920.4211
江西 0.58350.57520.5836
山东 0.68380.6410.6191
河南 0.63690.60580.5897
湖北 0.36720.43640.4044
湖南 0.51380.490.4976
广东 0.47150.44030.4419
广西 0.51540.40440.4476
海南 0.45240.41840.3648
重庆 0.47430.52270.5581
四川 0.12550.14040.1564
贵州 0.51820.49890.5683
云南 0.12350.10730.1333
陕西 0.63360.65580.6335
甘肃 0.49550.47720.4471
青海 0.13260.15670.1796
宁夏 0.65460.64230.6187
新疆 0.65770.62310.6021

官方公告的省级表覆盖 30 个省级行政区,不含西藏。

四、电力碳足迹因子(生命周期,2024 年)

生态环境部 kgCO₂e/kWh 2024 年电力碳足迹因子 · 2024

分项 kgCO₂e/kWh
全国电力碳足迹 0.5777
燃煤发电 0.924
燃气发电 0.4503
水力发电 0.0141
核能发电 0.0065
风力发电 0.0324
光伏发电 0.052
光热发电 0.0312
生物质发电 0.0404
输配电(不含线损) 0.0046
输配电(含线损) 0.0327

生命周期(cradle-to-gate)口径,与上面的燃烧/购入口径不可混用。

五、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与覆盖省份(CCER 减排项目)

国家气候战略中心 tCO₂/MWh 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 · 2023 / 2024 本站备份

区域电网 2023(OM / BM)2024(OM / BM)
华北区域电网 0.935 0.302 0.9531 0.3095
东北区域电网 1.0472 0.207 1.0368 0.1184
华东区域电网 0.7703 0.203 0.7782 0.1951
华中区域电网 0.8771 0.2696 0.8597 0.2726
西北区域电网 0.9014 0.3597 0.899 0.3441
南方区域电网 0.7738 0.1981 0.7906 0.1816
西南区域电网 0.5959 0.0634 0.5909 0.0603

各区域电网覆盖的省级行政区(2024 年基准线)

区域电网 覆盖省级行政区
华北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内蒙古
东北 辽宁、吉林、黑龙江
华东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
华中 河南、湖北、湖南、江西
西北 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南方 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
西南 四川、重庆

OM = 电量边际排放因子(加权平均);BM = 容量边际排放因子。各年方法学说明见来源文件。 2023 年基准线见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公告。 国家气候战略中心 2024 年减排项目区域电网覆盖省份表(用于基准线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