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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摘编 非法律意见

综合性政策总纲:绿色新政 → 气候法 → 2040 框架

研究摘编,非官方翻译、非法律意见。本页是编制公开结论所依据的中文研究摘编;义务以 EUR-Lex 官方文本为准。按行业与处境查看结论:行业档案、法规总览。核验基准日 2026-10-09。


综合性政策总纲:绿色新政 → 气候法 → 2040 框架

1. 欧洲绿色新政(European Green Deal)

  • 文件:COM(2019) 640 final(2019-12 通讯)
  • 地位:全部碳立法的母框架,涵盖 ETS、CBAM、CSRD、分类法、循环经济、Fit for 55 一揽子。

2. Fit for 55 一揽子(2021-07 提出,2023 年陆续生效)

  • 核心:把 2030 减排 55% 目标落到部门立法,包括 ETS 修订、CBAM、ESR、LULUCF、RED III、EED 等。
  • 对进入欧盟企业的意义:当前几乎全部碳合规义务的条款源头都出自该一揽子。

3. 欧洲气候法(含 2026 修正)

项目内容
基础Regulation (EU) 2021/1119(2021-07 生效):2050 气候中和、2030 净减排 ≥55%
修正Regulation (EU) 2026/667(2026-03-11 通过,2026-04-07 生效)
新目标2040 年净温室气体减排 90%(扣除清除量后),允许 2036 年起使用最多 5% 高质量国际碳信用
机制每两年评估进展;要求欧委会在后续立法提案中落实(2026-07 的 ETS 复审即首个落实立法)

4. 部门分配义务

  • 减排分担条例 ESR:Regulation (EU) 2023/857 —— 对交通、建筑、农业、小工业等设成员国国家减排目标(-40% by 2030);ETS2 覆盖的部分同时保留 ESR 义务(双轨)。
  • LULUCF:Regulation (EU) 2023/839 —— 土地部门 2030 净清除 3.1 亿吨目标、各国 2035 温度目标。
  • 2026-07 欧委会另提出修订 ESR(配合 2040 目标)〔审议中〕。

5. Clean Industrial Deal(清洁工业协议,2025-02-26)

  • 文件:COM(2025) 85 final
  • 要点:工业去碳化与竞争力并行;配套 → CISAF 国家援助框架(2025-06-25–2030-12-31)、钢铁与金属行动计划、汽车产业行动计划、可负担能源行动计划(Action Plan for Affordable Energy)。
  • 旗舰资金:工业去碳化银行(Industrial Decarbonisation Bank,约 €100bn,整合创新基金等)。

进入欧盟企业关注点

  1. 气候法目标是”宪法级”框架:ETS 价格、免费分配、CBAM 强度都受 2040 -90% 目标牵引,长期看监管只会收紧。
  2. 2040 目标纳入国际碳信用(≤5%)→ 未来可能开放部分碳信用抵扣渠道(CBAM 是否纳入第 6 条信用待 ETS 复审定夺,议会已删除欧委会的 CBAM 抵扣选项)。
  3. 用 Clean Industrial Deal / CISAF 寻找欧盟成员国投资补贴机会(在欧设厂可获国家援助支持去碳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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