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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碳监管 / 成员国规则 / 葡萄牙 / 条款摘录

葡萄牙 无已生效文本

(EU) 2024/825 国家转化(尚未公布专门法)

截至 2026 年欧委会转化逾期材料发布时,葡萄牙未被及时完整转化列入;本站未核验到已公布的专门转化法。须另行核查葡萄牙后续立法及适用的一般消费者保护规则。

※ 条款摘录:仅列与碳/环境要求直接相关的精选条款及中译,非完整法条,亦非法律意见;适用请核对官方原文及现行版本。

01

关键条款 · 原文与中译

碳 欧盟层面依据:Dir (EU) 2024/825 第 4(1) 条(非葡萄牙国家条款)

By 27 March 2026, Member States shall adopt and publish the measures necessary to comply with this Directive. They shall immediately inform the Commission thereof. They shall apply those measures from 27 September 2026.

成员国须在 2026 年 3 月 27 日前通过并公布为遵守本指令所必需的措施,并立即通知欧委会;上述措施自 2026 年 9 月 27 日起适用。

03

原文法规链接

说明:官方来源仅支持该时点的欧盟层面转化逾期状态,不是葡萄牙官方公报的完整立法检索证明。

依据:各国官方公报与主管机关文本;引用前请核对官方现行版本。基准日 2026-10-10。本页为合规导读,细节以官方原文与主管机关解释为准;标注〔审议中〕〔草案〕的条目请以最新立法进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