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交易所 ESG 披露指引
强度为本站按条文语义判定,不衡量执法力度与罚则;每个数值都能点页码回溯到归档原文,但归类仍可能有争议。
- 管谁
- 沙特交易所上市公司,自愿采用门槛与主体类型
- 做什么
- 1 项义务2 项为宣示性
适用对象
归档文本 Saudi Exchange ESG Disclosure Guidelines
沙特交易所上市公司,自愿采用;指引用于识别、排序和披露ESG因素,不设强制门槛或生效日期。
适用范围与门槛
适用于沙特交易所上市公司,自愿采用;指引帮助发行人识别、排序与披露 ESG 因素,并给出报告选项与重要性判断方法,不设强制生效时间表。
时间安排
- 发布(自愿指引)
六个环节
划分取自 OECD《负责任商业行为尽职调查指南》(2018)第 24–37 页的六步框架;强度按条文语义记 0–3,分级标准见首页;标注条款与页码的行已对照归档原文,点页码可打开归档 PDF 对应页;标为「未设」的经检索确认原文无对应义务条款,检索结论记录在语料库的 `step-absent.json` 中。
- 政策承诺Board oversight · p.13宣示性
- 识别与评估p.13–14 重要性 · p.14宣示性
- 预防与减缓未设
- 跟踪与监测未设
- 申诉机制未设
- 披露与报告p.14 报告选项 · p.14程序性
议题
只列本站已在该法规中找到条款的议题;未列出的不代表不涉及。点页码可打开归档原文对应页。
- 气候变化p.13 · p.13宣示性
- 结社自由与工资工时宣示性
- 信息披露p.14 · p.14程序性
解读
编辑整理,不是法条原文;引用请以「原文与出处」中的归档文件为准。
执行提示(2026-10-21 核对):这是自愿性指引,不是强制规则。
沙特交易所(Saudi Exchange,原 Tadawul)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发布《ESG Disclosure Guidelines》,面向上市公司,参考 GRI、SASB 与 TCFD,建议以阿拉伯语和英语双语披露。
要求什么
建议披露治理与董事会监督、重要性议题、环境(含排放与能源)、社会(含劳工与人权)与治理指标;允许采用 GRI/SASB/TCFD 框架,并建议将 ESG 纳入投资者沟通。
对供应链企业的意义
沙特是海湾地区主要采购与投资方,自愿指引意味着短期不产生硬性数据义务;但沙特主权基金与大型国企的招标文件常引用该指引,供应商可能在合同层面被要求提供 ESG 数据。
原文与出处
- 官方发布页立法机关原文
其他官方来源
- SSE Initiative:发布消息(2021-11-05)
确认发布日期与自愿性质。
- SSE Initiative:发布消息(2021-11-05)
- 归档副本
sa-tadawul-esg-2021.pdf,仅供核对页码与引文;正文以上方官方来源为准。打开 PDF
更新日志
- :页面创建。依据Saudi Exchange《ESG Disclosure Guidelines》整理;2021-11-05发布、自愿适用、面向上市公司已核对
相邻法规
同一法域
- 现代奴隶法C2018A00153
- 原住民土地权法Native Title Act 1993
- 原住民权利法RA 8371
- AASB S2 气候相关披露AASB S2
- ASIC 可持续性报告监管指引RG 280
- 澳大利亚气候相关财务披露法Act No. 76 of 2024
议题重叠最多
- 马来西亚交易所可持续发展报告要求3 个议题
- 肯尼亚 NSE ESG 披露指引3 个议题
- 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3 个议题
- JSE 可持续性与气候披露指引3 个议题
- 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3 个议题
- 沪深北交易所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3 个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