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 化学品法规
强度由本站按条文语义判定,不衡量执法力度与罚则;每个数值都能点页码回溯到归档原文,但分类仍可能有争议。
- 管谁
- 适用于物质本身、配制品中的物质或物品中的物质之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门槛与主体类型
- 做什么
- 4 项义务1 项为宣示性
- 依据
- Art. 5–14条款位置
适用对象
归档文本 (EC) 1907/2006
适用于物质本身、配制品中的物质或物品中的物质之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以及配制品的投放市场;制造商、进口商和下游用户须确保其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的物质不对人类健康或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登记义务门槛:制造商或进口商每年制造或进口某物质达 1 吨及以上须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登记。第2条列有大量排除情形(放射性物质、受海关监管的物质、食品、药品、化妆品等)。
时间安排
- 生效
- 第二、三、五、六、七、十一、十二章及第128、136条适用
- 第135条适用
- 第八章及附件十七适用
- 分阶段物质首批登记截止(≥1000吨/年等)
- 分阶段物质登记截止(≥100吨/年)
- 分阶段物质登记截止(≥1吨/年)
六个环节
六步框架取自 OECD《负责任商业行为尽职调查指南》(2018)第 24–37 页;强度按条文语义记 0–3,分级标准见首页。标注了条款与页码的行已对照归档原文,点页码可打开归档 PDF 对应页。标为「未设」的,经核对确认原文没有对应义务条款。
- 政策承诺Art. 1(3) · p.47宣示性
- 识别与评估Art. 14(1) · p.77程序性
- 预防与减缓Art. 67(1) · p.163结果性
- 跟踪与监测Art. 14(7) · p.79程序性
- 申诉机制未设
- 披露与报告Art. 31(1) · p.107程序性
议题
只列本站已在该法规中找到条款的议题;未列出的不代表不涉及。点页码可打开归档原文对应页。
解读
编辑整理,不是法条原文;引用请以「原文与出处」中的归档文件为准。
修订提示(2026-10-15 核对):欧委会正在按「更好立法」程序修订 REACH 条例。
修订将评估潜在改动对人类健康与环境保护、动物实验使用、欧盟化学品产业竞争力等方面的影响。与此同时,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持续推进既有附录限制条目的审查与新的限制提案(例如针对非聚合芳香族溴系阻燃剂替代可能性的评估报告,预计 2026 年 12 月完成)。
对企业而言,现行义务(注册、评估、授权、限制、SVHC 通报与信息传递)继续适用;高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仍按程序定期更新,需持续关注。
欧盟于2006年通过了《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Regulation (EC) No 1907/2006,简称 REACH),并设立了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REACH 是欧盟规范化学品在内部市场自由流通、同时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化学品危害的核心基石立法。
法规概览
REACH的管理机制贯穿化学品的整个生命周期,旨在落实"预防为主"的原则,从源头上限制有害物质的使用。
- 注册(Registration)与持续更新:REACH第22(1)条规定,注册者有责任在获得相关新信息时,"无不当延迟(without undue delay)"地更新其注册卷宗并提交给ECHA。
- 限制(Restriction)与高度关注物质:对于对人类健康或环境具有慢性负面影响的"高度关注物质(Substances of concern)",它们可能会被列入候选清单并最终纳入REACH附件XIV(需授权物质清单)。此外,REACH附件XVII列出了对特定危险物质的严格限制要求。
卷宗更新期限
为了提高注册卷宗的合规性和数据质量,欧盟委员会通过了实施条例(EU) 2020/1435,将"无不当延迟"的义务具体化为严格的法定最高期限:
3个月内必须完成的更新
- 注册者身份或状态的变更
- 物质成分发生变更
- 吨位范围变更为更高吨位,或停止制造/进口
- 新确定的用途,或建议反对的用途
- 变更注册信息的访问权限
6个月内必须完成的更新
- 获得有关人类健康或环境风险的新知识
- 因《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引发的统一分类修改
- 在进行附件IX或X规定的复杂测试前,提交测试提案
12个月内必须完成的更新
- 确定需要更新或修订"化学品安全报告(CSR)"或"安全使用指南"
联合提交的特殊宽限:如果联合提交成员的更新依赖于领头注册者的优先更新,则自ECHA确认领头注册者卷宗完整之日起,该成员有3个月(针对常规变更)或9个月(针对需修订化学品安全报告的变更)的时间来完成自身的更新。
限制程序与 ECHA
当欧盟委员会或成员国认为某物质存在未受充分控制的风险时,将启动严格的限制程序:
- 准备限制卷宗:ECHA或成员国需按照REACH附件XV的要求准备限制卷宗,包含社会经济评估以及替代品分析。
- 双委员会审查:ECHA的风险评估委员会(RAC)和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SEAC)将审查其是否合规。
- 公众咨询:ECHA会在其网站上公开限制卷宗,并邀请相关利益攸关方在4个月内提交意见。
- 最终决定:欧盟委员会在收到ECHA两个委员会的意见后,将做出修改REACH附件的最终决定。
特殊用途豁免
- 科学研发豁免:限制规定不适用于针对受限物质进行的"科学研究与开发"活动。
- 产品和工艺导向的研发:如果限制对此类研发豁免,法规会在具体附件中明确说明,并规定豁免物质的最大数量限值。
汽车行业要点
汽车行业在执行REACH时,有几个极具行业特色的关键判定原则:
"一旦为物品,终身为物品"(O5A原则)
根据欧洲法院的判决,浓度限值(0.1% w/w)必须基于复杂物件中每一个独立的简单物品的重量来单独计算。即使某种SVHC在整辆汽车中的重量占比微乎其微,但只要它在某个微小零部件中的浓度超过0.1%,且年进口量超过1吨,就触发通报和信息传递义务。
物品中的"有意释放"物质
如果汽车零部件在正常使用下会"有意释放"化学物质,且该物质每年进口/生产超过1吨,则必须进行注册。典型案例包括:车载香水分配器、挡风玻璃清洗器储液罐、安全气囊点火装置等。
核心法定义务
- SVHC通报义务(第7.2条):如果进口或制造的零部件中SVHC浓度 > 0.1% w/w,且该物质年总量 > 1吨,必须在物质被列入候选清单的6个月内向ECHA通报。
- 供应链信息传递义务(第33条):只要零部件中SVHC浓度 > 0.1% w/w,供应商必须向专业客户提供安全使用信息;对消费者,必须在收到书面请求后的45天内免费提供相关信息。
- 收集并核实扩展安全数据表(Ext-SDS):下游用户必须收集所有化学品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数据表,确保自己的"特定用途"已被包含在供应商的"暴露状况"中。
汽车行业 5 步行动
- 制定物质与物品清单:盘点在欧洲采购或向欧洲进口的所有物质、配制品及物品。
- 履行危险/有害物质职责:监控ECHA候选清单,利用IMDS数据追踪零部件中的SVHC浓度。
- 处理安全数据表与风险管理措施:检查收到的SDS/Ext-SDS,确保实际操作与规定一致。
- 用途检查:主动联系上游供应商,确保汽车行业特有的化学品用途被纳入其注册卷宗中。
- 数据存储与记录:所有合规证明、IMDS报表和供应商函件,必须在最后一次制造/进口后至少保存10年。
原文与出处
其他官方来源
- EUR-Lex: Regulation (EC) No 1907/2006
欧盟官方公报 - REACH法规原文
- 欧委会:REACH 条例专页(含修订进展)
REACH 的官方说明与「更好立法」框架下的修订进程。
- ECHA:当前限制工作(Current activities on restrictions)
ECHA 正在审查的限制条目与拟提交的限制提案,含各项报告的完成期限。
- ECHA:SVHC 高关注物质候选清单
持续更新的高关注物质候选清单,含纳入日期与列入原因。
- ECHA: 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官方网站
- EUR-Lex: Regulation (EC) No 1907/2006
- 归档副本
eu-reach-2006-1907.pdf,仅供核对页码与引文;正文以上方官方来源为准。打开 PDF
更新日志
- :补充 REACH 修订进程与 ECHA 限制工作的官方出处。
- :页面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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