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CE K64–K66 12 条义务 5 项法规
金融业 · 自查清单
在欧销售金融产品或管理基金,须按 SFDR 披露可持续性风险,ESG 特征宣称受 Art.8/9 约束,并与 CSRD 和 EU Taxonomy 交叉引用。
可逐项勾选作为内部核对;触发条件与阈值须结合企业主体、产品归类与成员国适用判断。 行业档案见 行业档案页,法源原文见各条链接。
01
行业专属义务
02
按法规逐条义务
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SFDR) Regulation (EU) 2019/2088 已生效 关键时间:2019(2021-03-10 起适用)
CSRD 企业可持续报告指令 Directive (EU) 2022/2464 已生效 关键时间:分批适用
Omnibus I 修正 Directive (EU) 2026/470 已生效 关键时间:2026-03-18 生效
03
相关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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