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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需要报告哪些

按 Regulation (EU) 2023/1542,中国出口企业可能面对的六类报告与披露义务,以及三类角色各自的责任边界。

核验基准日 2026-10-09 · 法源:Regulation (EU) 2023/1542 及附件

01碳足迹声明 最紧迫

直接关系到产品能否进入欧盟市场。

涉及产品:EV 电池、LMT 电池、容量 >2kWh 的可充电工业电池。

报告内容:制造商行政信息;制造厂地理位置;生命周期碳足迹(kg CO₂e/kWh)及各阶段(原料、生产、运输、废弃)细分;支持计算的公开链接。

关键时间:EV 电池 2025-02-18 起;工业电池(>2kWh)2026-02-18 起;LMT 2028-08-18;带外部存储工业电池 2030-08-18。

注意事项

  • 严禁跨工厂平均:须针对特定工厂生产的特定型号收集数据。
  • 碳抵消无效:购买的碳信用不能用于减少申报数值,只能作为额外信息单独展示。
  • 定制化与量产一视同仁;经再利用/再制造的二手电池无需重算碳足迹。
  • 后续:约一年半后须贴碳足迹性能等级标签;超过最高阈值的电池将被禁售(EV 预计 2028-02-18 起)。
  • 认证:须由公告机构以 Module D1 或 Module G 第三方强制审核,不能仅靠自声明。

02供应链尽职调查报告

企业(或集团)上一财年净营业额超过 4,000 万欧元的,必须履行此义务。

涉及材料:钴、天然石墨、锂、镍及其化合物(范围主要适用于电池电芯供应链,不含外壳、螺丝等非化学组件)。

报告内容:年度公开报告(识别与缓解环境、人权、劳工风险的措施);公告机构出具的第三方验证报告;直接供应商名称、地址与原材料原产国、交易路径。

实操建议:可整合进现有年度/ESG 报告;须以终端用户易于理解的方式指明涉事电池产品并说明所采取措施。

重大风险与不利影响:对照 Annex X 报告发现与应对——环境(空气污染、温室气体、水、土壤、生物多样性)、社会与人权(职业健康安全、童工、强迫劳动、歧视、工会自由、社区影响)。

03欧盟符合性声明(DoC)

产品通关与销售的法律基础文件。制造商负责在投放市场前起草,并对合规性承担全部责任;进口商或分销商以自己名义/商标销售时承担制造商责任。

须包含:电池型号(产品、批次或序列号);制造商名称及地址;由制造商全权负责的声明;声明对象(可含图片);引用的协调标准或通用规范;公告机构信息(如涉及);签署人信息。

  • 无需纸版随货:DoC 将成为电池护照的一部分(<2kWh 工业电池可用二维码链接数字访问)。
  • 多法案(如电池法+低电压指令):起草一份单一 DoC,列明所有相关法案。
  • 多重类别:按适用最严格要求的类别处理。
  • 维修不产生新的 DoC;梯次利用(用途改变)须重新合格评定(Module A)并出具新 DoC 与 CE 标志。
  • 库存豁免:2024-08-18 前分销商已在欧盟持有的库存电池无需补做。
  • 技术文档须包含风险分析(业界常用 FMEA),覆盖“预期用途”。

04EPR 注册与数据报告 最易混淆

是否由你报告,取决于谁被定义为“生产者”(Producer)——在某一成员国首次以商业活动将电池投放市场的一方。

销售模式生产者
跨境电商/直销终端(亚马逊、独立站)中国电池制造商自身
卖给欧盟分销商/进口商(以其品牌销售)欧盟分销商或进口商
卖给欧盟 OEM(装入设备后当地销售)欧盟 OEM
  • 按成员国分别注册,提交企业信息、拟投放的电池类别与化学成分,并说明回收处理义务的履行方式。
  • 直接向欧盟最终用户跨境销售的非欧盟企业,须在销售目的地成员国书面指定 EPR 授权代表。
  • 履行方式:个人履行(自建回收网络+财务担保)或加入生产者责任组织(PRO)并支付按类别、化学成分、回收含量、碳足迹等调制的分摊费。
  • 数据报告:每个日历年一次,须在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内提交——首次投放数量、收集量及收集率、交付处理/再利用/回收数量、出口第三国的数量。
  • 梯次利用者被视为新电池的生产者并承担新的 EPR 责任;成本分摊由商业谈判确定。

05电池护照数据录入

自 2027-02-18 起,LMT、EV 与 >2kWh 工业电池必须具备电子记录(电池护照)。

  • 境外制造商(中国企业):由进口商负责建立护照,但数据源头(碳足迹、成分、拆解指南)须由中国制造商提供。
  • 公开信息:型号、制造商、碳足迹、回收含量、化学成分等;受限信息:SOH、拆解指南、配件清单(仅维修商、回收商等可访问)。
  • 动态更新:法规要求保持“最新”,行业建议储能与 EV 电池的 SOH 等动态数据每日更新。

06回收含量与性能参数文件

  • 回收含量文件:自 2028-08-18 起,工业(>2kWh)、EV 与 SLI 电池须随附文件,说明活性材料中回收钴、铅、锂、镍的百分比。
  • 性能文件:自 2024-08-18 起,相关电池须随附电化学性能与耐用性参数值文件。

强制回收材料比例(针对 >2kWh 工业、EV、SLI):2031-08-18 起钴 16%、铅 85%、锂 6%、镍 6%;2036-08-18 起钴 26%、铅 85%、锂 12%、镍 15%。

07中国企业应对策略

您的角色核心义务关键行动
OEM 供应商(如卖电芯给欧盟车企)技术支持者向欧盟客户提供碳足迹数据、DoC、尽职调查信息;无需直接向欧盟政府申报 EPR。
自主品牌出口商(在欧盟有分公司/进口商)协助者确保欧盟分公司/进口商完成 EPR 注册;提供所有合规技术文档。
跨境电商/直销(如通过亚马逊卖储能电源)完全责任人须自行完成 EPR 注册与定期报告;指定欧盟授权代表;建立电池护照;发布尽职调查报告。

依据:Regulation (EU) 2023/1542 第 7、8、13、17、45、47、48、56、77 条及附件 VII、X;行业实践参考 EUROMOT、EUROBAT。本页为合规导读,细节以官方原文与主管机关解释为准;标注〔审议中〕〔草案〕的条目请以最新立法进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