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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法修正(原住民协商与公众咨询)

强度为本站按条文语义判定,不衡量执法力度与罚则;每个数值都能点页码回溯到归档原文,但归类仍可能有争议。

何时
第65.1条生效(御准后6个月)
做什么
4 项义务2 项为宣示性

适用对象

归档文本 Bill 63;2024, ch. 36

魁北克省采矿权、勘探权与租约;年度工作计划须提交给相关市镇及原住民国家/社区;公众咨询适用于地表矿物租约;监测委员会覆盖项目所在地区。

适用范围与门槛

适用于魁北克省采矿权、勘探权与租约。勘探权人须在勘探作业开始前至少30日,向相关市镇代表及原住民国家/社区代表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并在作业持续期间每年提交(第65.1条,2025年5月29日生效)。政府可与由全部band council代表的原住民国家、Makivik公司、Kativik区域政府、Cree Nation Government或band council代表的原住民社区签订协议,以协调采矿与食物、仪式、社会用途(第2.4条)。

时间安排

  1. 御准
  2. 第65.1条生效(御准后6个月)
  3. 部分条款生效

六个环节Mining Act ss. 2.4, 65.1, 140.1;2024 c. 36

划分取自 OECD《负责任商业行为尽职调查指南》(2018)第 24–37 页的六步框架;强度按条文语义记 0–3,分级标准见首页;标注条款与页码的行已对照归档原文,点页码可打开归档 PDF 对应页;标为「未设」的经检索确认原文无对应义务条款,检索结论记录在语料库的 `step-absent.json` 中。

  1. 政策承诺s. 2.4 · p.5宣示性
  2. 识别与评估s. 65.1 · p.11程序性
  3. 预防与减缓s. 2.4 · p.5程序性
  4. 跟踪与监测s. 65.1 · p.11程序性
  5. 申诉机制s. 140.1 · p.19宣示性
  6. 披露与报告s. 65.1 · p.11程序性

议题

只列本站已在该法规中找到条款的议题;未列出的不代表不涉及。点页码可打开归档原文对应页。

解读

编辑整理,不是法条原文;引用请以「原文与出处」中的归档文件为准。

执行提示(2026-10-21 核对):魁北克没有给原住民否决权,但把“早期、书面、年度化”的协商程序写进了矿业法。

第63号法案(2024, ch. 36)于2024年11月29日获御准,修订《矿业法》,部分条款分阶段生效。

要求什么

地表矿物租约申请须在项目所在地区举行公众咨询(第140.1条)。项目监测委员会须包括经济界与公众代表,并“如适用”包括政府就项目咨询的每个原住民国家/社区代表(第49条)。修正案还调整矿权登记、地图指定通知与复垦计划公开等程序。

对供应链企业的意义

在魁北克勘探或开采锂、石墨、镍等关键矿产的企业,须把30日提前通知与年度工作计划作为社区关系的硬性节点;协议与监测委员会席位是项目可预期性的关键。与BC的同意模式不同,魁北克仍是“协商+咨询”,原住民不同意不构成法定否决,但会影响审批与社会许可。

原文与出处

  • 官方发布页立法机关原文
  • 归档副本 qc-mining-amendment-bill63-2024.pdf,仅供核对页码与引文;正文以上方官方来源为准。打开 PDF

更新日志

  • :页面创建。依据魁北克Bill 63(2024年第36章)整理;第2.4、65.1、140.1条与分阶段生效日期已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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