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 是否适用于您
CBAM 是否落到你的业务上,由四个条件共同决定:产品范围、数量门槛、地理范围、时间节点。四项同时成立,才触发授权申报人义务。
法源:Regulation (EU) 2023/956(经 Reg (EU) 2025/2083 简化)· 状态核验基准日 2026-10-09
01四个适用条件
| 条件 | 判断依据 |
|---|---|
| 产品范围 | 水泥、钢铁、铝、化肥、电力、氢及其部分下游产品(如螺钉、螺栓、铝结构体)。 具体以 CN 编码对照法规附件 I 为准,而非按行业名称。 |
| 数量门槛 | 自 2026-01-01 起引入 50 吨/年的最低质量阈值(钢铁、铝、水泥、化肥按同类商品合并计算); 每年进口量超过 50 吨的进口商须取得授权申报人资格。低于阈值者原则上豁免,但不得为规避而拆分货物。 |
| 地理范围 | 适用于所有向欧盟 27 个成员国出口相关产品的非欧盟国家企业(挪威、冰岛、列支敦士登、瑞士及部分关联地区另有安排)。 |
| 时间节点 | 过渡期(2023-10 至 2025-12)仅报告;2026-01-01 起进入正式期,须购买并清缴 CBAM 证书。 |
口径提示
旧资料常见“150 吨门槛”为过渡期口径。正式期以 2026 年生效的 50 吨/年阈值为准,请以最新官方文本核对。
02三步自检
回答以下三项,获得初步结论。此判断为确定性映射,不构成法律意见。
初步结论
请选择上面三项。
03中国企业的两份角色
报告与缴费的法律责任人是欧盟侧的“授权申报人”(通常是欧盟进口商或其间接海关代表)。 但这不意味着中国出口方无事可做:
- 作为生产商/出口商:须向欧盟进口商提供产品的嵌入排放数据、沟通模板与(正式期)核查报告。
- 作为非欧盟运营商(可选):可在 CBAM 登记册注册并录入排放数据,有效期 5 年,便于向多个欧盟客户披露而无需逐个发送敏感文件。
若你的欧盟客户不申报,其报告缺失会反噬订单——供货能力因此与数据能力绑定。
04不确定时怎么办
依据:Regulation (EU) 2023/956 附件 I、第 2 条;欧盟委员会 CBAM 官方问答与进口商指南。本页为合规导读,细节以官方原文与主管机关解释为准;标注〔审议中〕〔草案〕的条目请以最新立法进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