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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奴隶法

强度由本站按条文语义判定,不衡量执法力度与罚则;每个数值都能点页码回溯到归档原文,但分类仍可能有争议。

何时
报告义务条款生效
做什么
1 项义务4 项为宣示性
依据
s.16条款位置

适用对象

归档文本 C2018A00153

合并营收 ≥A$100M 的澳大利亚实体,或在该营收门槛下在澳经营的外国实体。

适用范围(含修订)

该法案具有域外管辖权,适用于在澳大利亚境内外发生的行为和事项。法案明确界定了必须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报告实体(Reporting entity)",如果您的企业在某一报告期内满足以下条件,则必须合规:

  • 营收门槛:实体在该报告期内的合并总收入(Consolidated revenue)至少达到1 亿澳元($100 million)。
  • 属地关联:该实体在报告期内的任何时间,是一个"澳大利亚实体"(如在澳洲注册成立的公司或信托),或者在澳大利亚开展业务(Carries on business in Australia)。

*(注:未达到上述 1 亿澳元门槛的实体,如果是在澳大利亚开展业务,也可以自愿选择(Volunteer)遵守该法案的报告要求。此外,法案也同样约束满足门槛的联邦企业和机构。)*

时间安排

  1. 御准
  2. 报告义务条款生效

六个环节s.16

六步框架取自 OECD《负责任商业行为尽职调查指南》(2018)第 24–37 页;强度按条文语义记 0–3,分级标准见首页。标注了条款与页码的行已对照归档原文,点页码可打开归档 PDF 对应页。标为「未设」的,经核对确认原文没有对应义务条款。

  1. 政策承诺s.16 · p.17宣示性
  2. 识别与评估s.16 · p.17宣示性
  3. 预防与减缓s.16 · p.17宣示性
  4. 跟踪与监测s.16 · p.17宣示性
  5. 申诉机制未设
  6. 披露与报告s.13 · p.15程序性

议题

只列本站已在该法规中找到条款的议题;未列出的不代表不涉及。点页码可打开归档原文对应页。

  • 强迫劳动p.1宣示性
  • 信息披露p.6程序性

解读

编辑整理,不是法条原文;引用请以「原文与出处」中的归档文件为准。

澳大利亚于 2018 年正式颁布了《现代奴役法》(Modern Slavery Act 2018),并于 2019 年 1 月 1 日生效。该法案要求在澳大利亚运营的大型企业每年公开报告其运营和供应链中存在的现代奴役风险,以及为应对这些风险所采取的行动。随着 2024 年最新修正案的生效,澳大利亚进一步设立了专门的"反奴役专员"(Anti-Slavery Commissioner)以加强该法案的实施与监督。

法案概览

该法案的核心机制是透明度与信息披露。它强制要求大型企业编制并提交年度"现代奴役声明"(Modern Slavery Statement)。法案中定义的"现代奴役"(Modern Slavery)涵盖了极其严重的剥削行为,包括:构成澳大利亚《刑法》第270或271条规定的犯罪行为;人口贩卖(根据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相关议定书的定义);以及最恶劣形式的童工(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第182号公约的定义)。

所有提交的现代奴役声明都将由部长登记,并存放在一个名为"现代奴役声明登记册"(Modern Slavery Statements Register)的公共数据库中,公众可以在互联网上免费查阅这些报告。

声明的强制标准

为了合规,报告实体必须在报告期结束后六个月内向部长提交一份现代奴役声明。根据法案第 16 条,该声明必须包含以下强制性标准(Mandatory criteria)的内容:

  1. 实体身份与概况:识别报告实体,并描述该实体的结构、运营和供应链。
  2. 风险描述:描述在报告实体及其拥有或控制的任何实体的运营和供应链中,存在现代奴役实践的风险。
  3. 应对行动:描述报告实体及其拥有或控制的任何实体为评估和应对上述风险所采取的行动(包括制定政策、尽职调查流程以及为员工提供有关现代奴役的培训)。
  4. 最高层审批:该声明必须得到实体的最高管理机构(Principal governing body,例如公司董事会)的正式批准,并由负责任的成员(如董事)签署。

对于跨国集团,法案允许母公司提交一份涵盖一个或多个相关报告实体的联合现代奴役声明(Joint modern slavery statements),前提是必须经过各实体最高管理机构的批准或由有权影响/控制这些实体的上级实体批准。

执行与问责

澳大利亚《现代奴役法》最初并未设立巨额财务罚款,而是依赖于"点名羞辱"(Naming and shaming)机制和市场声誉压力。但近期的执法趋严,法案赋予了监管机构明确的干预权力:

  • 部长纠正与要求解释:如果部长有合理理由认为实体未遵守要求提供现代奴役声明,可书面要求该实体在指定的期限内(不少于 28 天)提供未合规的解释,或采取特定的补救行动。
  • 不合规的公开披露(点名羞辱):如果实体未能按要求提供解释或采取补救行动,部长可以在公共登记册上或其他任何认为适当的途径公开该实体的不合规信息,包括该实体的身份(Identity of the entity)。

⚠️ 2024 年关键立法动态:设立澳大利亚反奴役专员

根据 2024 年通过的修正案(Act No. 42, 2024),澳大利亚正式设立了"澳大利亚反奴役专员"(Australian Anti-Slavery Commissioner)。专员的核心职能包括:

  • 促进合规与支持:促进企业对《现代奴役法》的遵守,并支持在澳运营的实体解决其运营和供应链中的现代奴役风险。
  • 受害者支持与倡导:通过提供政府和非政府资源信息来支持现代奴役的受害者;开展社区教育;并向澳大利亚政府提出政策改进的倡导建议。

*(注:该专员不具备直接调查或解决个别现代奴役疑似案件的权力,其重点在于系统性监督、政策倡导与企业合规赋能。)*

原文与出处

更新日志

  • 依据澳大利亚官方来源核对并更新:① 补充2024-12-02 政府回应——政府同意或原则同意法定审查 30 项建议中的 25 项,并明确决定暂不下调报告门槛(维持 1 亿澳元合并收入),但原则同意新增强制报告内容(如补救措施、运营中的风险)。② 补充 2026 年改革磋商正在进行(反奴役专员办公室已发布立场文件)。③ 官方链接由 2 条扩为 5 条并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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