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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层面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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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层面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

本页面更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的碳政策。

四川、重庆碳达峰、碳中和联合行动方案

上海市碳达峰方案

  • 2022年7月28日,《上海市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正式发布open in new window。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25%,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浙江

2021年6月8日,浙江省委科技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open in new window》的通知

江苏

2022年1月30日,江苏发布《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open in new window

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 2022年7月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open in new window》, 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循环经济降碳行动、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固碳增汇强基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等“十大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