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卷 · 能源 · Ch6 2006(未更新)
Ch6 Reference Appro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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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要点速查
参考法用国家燃料表观消费量独立估算 CO₂ 总量,用于交叉核查部门法结果;它不区分技术与源类别,也不能替代部门法。
要点
- 表观消费量 = 生产 + 进口 − 出口 − 国际燃料舱 − 库存变化;只按一次燃料计算,二次燃料(焦炭、炼厂气)从一次燃料推导,避免重复。
- 排热量按碳含量换算:表观消费 × NCV × 含碳量 × 氧化因子。
- 非能源使用(原料/还原剂/润滑剂/沥青等)的碳必须剔除(式 6.4,表 6.1–6.2),否则高估燃烧排放。
- 未氧化碳按燃料类别取氧化因子缺省值(固体燃料 <1)。
- 与部门法比较时差异应归因(统计口径、遗漏源类别、因子差异),作为质量核查输出。
方法脉络
算法(§6.3)
- 五步:燃料分类 → 表观消费量(式 6.2/6.3)→ 换算 TJ → 剔除非能源用途(式 6.4)→ 按缺省碳含量与氧化因子计 CO₂(式 6.1)。
- 二次燃料的表观消费按一次燃料投入量推导(如焦炭从焦煤推)。
排除碳(§6.6)
- 原料(塑料、合成氨)、还原剂(焦炭炼钢)、非能源产品(沥青、润滑剂、白油、石蜡)。
- 表 6.1 列产品清单,表 6.2 给排除碳流的活动数据。
与部门法比较(§6.8)
- 按燃料类别对比两者 CO₂ 总量;差异 >±5% 时逐项排查。
关键公式
- 式 6.1 参考法 CO₂
CO₂ = Σ(fuel) Apparent Consumption × NCV × Carbon Content × Oxidation Factor × 44/12按一次燃料汇总。 - 式 6.2 一次燃料表观消费
AC = 生产 + 进口 − 出口 − 国际燃料舱 − 库存变化一次燃料口径。 - 式 6.3 二次燃料表观消费
AC(secondary) 由一次燃料投入推导避免与一次燃料重复。 - 式 6.4 排除碳
CO₂ Excluded = 非能源用途燃料量 × 因子原料/还原剂/非能源产品的碳不计入燃烧排放。
方法层级选择
| 层级 / 情形 | 适用条件 | 所需数据 |
|---|---|---|
| 参考法 | 部门法结果核查 | 国家能源平衡表 + 缺省碳含量/NCV/氧化因子 |
易错点
- 二次燃料与一次燃料重复计入:只按一次燃料算表观消费。
- 非能源用途的碳未剔除:塑料原料、炼钢焦炭、润滑剂会显著高估燃烧 CO₂。
- 库存变化与转口贸易遗漏导致表观消费失真。
- 用部门法的国别因子套参考法:参考法缺省碳含量与其口径不同。
- 把参考法结果直接当清单值:它是核查工具,不是替代。
对应官方章节
- §6.3 算法与式 6.1–6.4;§6.4 活动数据与表观消费
- §6.5–6.7 碳含量、排除碳(表 6.1–6.2)与氧化因子
- §6.8 与部门法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