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卷 · 一般指南与报告 · Ch1 2006(未更新)
Ch1 导论Introduction
本页为章节结构与阅读指引(原创整理)。因版权原因不收录 IPCC 原文正文;公式、表格与完整方法请阅读官方 PDF。
方法要点速查
本章给出清单的总体框架与原则:什么算一国的人为排放、报告要覆盖哪些气体与部门、时间序列如何组织,是全卷所有方法的入口。
要点
- 人为排放(anthropogenic emissions)指报告期内国家领土内人为活动产生的全部温室气体排放与移除,覆盖能源、工业过程、农业、林业与废弃物各部门。
- 国土口径(national territory)包括领海与专属经济区内的排放源;地理边界与排放责任归属由此确定。
- 时间序列至少覆盖基准年至报告年;缺失年份可用插值或外推填补,并披露所用的方法。
- 清单工作遵循「年度编制 → 评审 → 持续改进」的循环,每次编制都应吸收上一轮的评审意见。
- 本章还给出整套指南的章节地图与术语约定,是首次接触 IPCC 方法学时的阅读起点。
方法脉络
清单范围与边界
- 气体范围:CO₂、CH₄、N₂O 以及 HFCs、PFCs、SF₆ 等含氟气体。
- 部门范围:能源、工业过程与产品使用(IPPU)、农业林业与其他土地利用(AFOLU)、废弃物四大部门。
- 地理边界:国家领土(含领海/专属经济区),不按排放源的所有权或归属企业划分。
时间序列组织
- 从基准年到报告年的连续序列,每年同一套方法与数据口径。
- 缺失年份允许插值/外推,但方法必须披露。
- 方法或数据源变更时触发重算(详见 Ch5 时间序列一致性)。
清单循环
- 编制 → 内部 QC → 评审 → 改进计划 → 下一轮编制。
- 改进过程要留痕:改了什么方法、影响哪些类别、对趋势的影响多大。
方法层级选择
| 层级 / 情形 | 适用条件 | 所需数据 |
|---|---|---|
| 阅读顺序 | 首次接触 IPCC 方法学 | 先读本章框架,再按部门进入 Vol2–Vol5 的对应章节。 |
| 企业核算映射 | 需要把 IPCC 概念对到披露体系 | Key Category ≈ 重要性阈值、Tier 1/2/3 ≈ 缺省因子/国别因子/实测(见 boundary.html 边界说明)。 |
易错点
- 把「国家领土」理解为只算陆地上已建成的排放源——领海与专属经济区内的排放源也计入。
- 时间序列只做当年数据、不回溯基准年,导致趋势不可比;方法变更必须评估是否触发重算。
- 把国际航空与国际航海燃料计入国内能源排放——这两类应按国际燃料舱处理(Vol2 Ch3)。
- 忽略 GWP 全局锁定原则:整个序列只能用同一版评估报告的 GWP 集。
- 把 AFOLU 已计入的生物质 CO₂ 又在能源部门重复计入(见 Vol2 Ch2 的边界规则)。
对应官方章节
- §1.1 概念与范围;§1.2 估算方法层级
- §1.3 基础方法学选择(决策树);§1.4 数据
- Figure 1.1 清单年度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