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影响 分阶段实施 法规 (Regulation)

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法规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 (PPWR)

Regulation (EU) 2025/40

通过日期:2024年12月19日
生效日期:2025年2月11日
类别:工业与循环经济

核心目的:统一欧盟包装与包装废弃物规则,取代 Directive 94/62/EC。第 71 条规定自 2026-08-12 起适用(第 67(5) 条自 2029-02-12 起);对可回收性、再生含量、最小化、重复使用与统一标签设分阶段要求,并建立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EPR)与押金返还框架。

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影响

中国出口欧盟的消费品、电商包裹与工业包装均受约束:投放市场的包装须满足可持续性、可回收性与标签要求;2030-01-01 起所有包装须可回收设计,2038-01-01 起至少达到 B 级;再生含量与最小化要求按品类分阶段落地。2026-08-12 是首个硬节点,出口商与代工包装厂需同步更新材质、标签与 EPR 注册。

关键条文速查

Article 71 适用日期
自 2026-08-12 起适用;第 67(5) 条自 2029-02-12 起适用。
Article 6 可回收性
2030-01-01 起所有包装须可回收设计;2038-01-01 起须达到至少 B 级(按 Delegated Regulation 设定的分级)。
Article 7 再生含量
塑料包装按品类设最低再生含量目标,自 2030 年起分阶段提高。
Article 12 统一标签
统一包装标签;Commission Decision 97/129/EC 的材质识别码自 2028-08-12 废止。

合规时间线

2025年2月11日

PPWR 生效

2026年8月12日

主要义务适用(Art 71)

2028年8月12日

统一标签与材质识别码过渡结束

2030年1月1日

全部包装须可回收设计

2038年1月1日

可回收性至少 B 级

官方文本

关联法规

本页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法规原文以 EUR-Lex 官方文本 为准(建议参考 2025-01-22 合并版)。